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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城管前置管理人性化 新建网点门头规范化

来源: 2011-04-15 16:38:57

    青岛新闻网4月16日讯 4月15日上午,李沧城管执法局对李沧区新建楼盘商业网点业户送达了2000余份《致新建小区商业网点门头牌匾设置业户的一封信》。

    目前,李沧区新建楼盘有绿城理想之城、伟东幸福之城、蓝山湾、元顺和苑、重庆花园、金秋桂园、和达和城、宝达大厦、太平洋心怡公寓、瑞丰馨园、山河城、福顺嘉苑、警苑新居、春和景明、京峰雅居共15处,其中位于虎山路中队辖区内的新建小区占三分之

一,新建网点存量大约有近300家,执法人员根据情况分别采取了重点部位张贴,门内正面递放和通过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时带传三种形式对新建小区网点业户送达了《致新建小区商业网点门头牌匾设置业户的一封信》。

    据了解,此次行动是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李沧区门头牌匾的设置,改善城区形象,李沧城管执法局依据《青岛市“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方案》和《李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商业设施门头牌匾规划设计和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邀请专业设计公司针对李沧区内新建楼盘商业网点门头牌匾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该设计结合每处楼盘的特点,对商业网点门头牌匾的规格、视觉效果、亮化效果、使用材质、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经李沧区户外广告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在《致新建小区商业网点门头牌匾设置业户的一封信》中还提到:新建楼盘商业网点业户在对门头牌匾进行装潢装修前,须持书面申请和设计图、效果图到李沧城管执法局广告办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持审核意见书到规划李沧分局办理门头牌匾设置审批。另外,为避免造成浪费,新建楼盘商业网点业户在门头牌匾设计施工前可以先行到李沧城管执法局广告办咨询总体规划设计要求;若新建楼盘商业网点业户未按规定擅自设置或未按审核、审批意见设置的,将由城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青岛新闻网 李滨 通讯员 于佳立 何理)

    李沧城管执法局广告办办公地址:李沧区升平路49号,联系电话:8463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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