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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评价 公务员考核步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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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16 09:38:12 人民日报    新闻报料

  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评价 科学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 普遍推行民主测评的方式,引入满意度调查等社会评价

  ■ 考核结果已成公务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公务员考核制度。2007年,中组部、原人事部下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又明确了公务员考核的标准、内容、权限、程序、等次及结

果使用等。5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配套考核实施办法或细则,大多数中央国家机关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务员考核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考核,涉及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评价,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5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公务员考核,切实抓出了成效。

  目前,年度考核制度已经牢固确立,考核意识深入人心,考核运行机制日趋成熟。主动开展和参与年度考核,已成为各级机关和全体公务员的自觉行动。考核已成为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考核内容上,各地各部门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将德的内容细化为“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在考核方法上,各地各部门普遍推行了民主测评的方式,充分听取相关公务员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一线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考核时广泛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引入满意度调查等社会评价。

  除了“年考”,各地各部门还积极推行平时考核,解决“平时不算账,年终糊涂账”的问题。在内容上,各地各部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结果使用上,坚持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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