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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坟引山火被判种树赎罪 男子三年种2万颗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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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11 05:54:58 青岛早报    新闻报料

青岛男子三年种2万颗松树

    早报讯 昨日,被黄岛法院判定在3年缓刑期内植活2万株黑松的李金让来到青岛大洼山上查看树苗的长势,并向社区矫正人员介绍自己“种树赎罪”的进展。据了解,在开发区辛安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中心的监督下,下个月即将刑满的李金让已栽种2万余株黑松,成活率在95%以上。岛城首例因失火罪被判罚种树的“人性化判决”收到良好效果。

    失火造成百万元损失

    2008年4月2日下午1时许,李金让和家人到黄岛大洼山为母亲上三周年坟,他在大洼山山下的一个土坑中持打火机点燃烧纸,因当天风大,致使燃烧的烧纸随大风刮到山上引起大火,将半个山头都给烧了。至大火被消防队员扑灭,共造成19.93公顷的林地被烧毁,15万余株黑松被烧死,经济损失达130万余元。

    案发后,李金让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让家人向长江路街道荒里社区居委会赔偿人民币5万元。法院判决,李金让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责令李金让三年内在黄岛大洼山上补种成活黑松2万株。

    还被毁山林一片绿色

    昨日上午,记者随辛安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在黄岛大洼山上看到,以前被大火烧得黑秃秃的山林又变成了一片绿色。“法院判决下来后,我就招呼着亲戚、朋友一起帮着栽树。”李金让说,需要栽种的数量太大,靠自己不可能种完,他就雇人来帮忙种树,他买树苗、雇人等加起来前后花了20多万元。

    “我的债终于还上了。”54岁的李金让指着远方的山林告诉记者,淡绿色的都是后来栽种的,颜色深的是以前没有被烧的山林,这些小树苗也从刚种上时的半米高长到现在的2米多高了。

    “人性化判决”收成效

    昨日,经开发区司法局基层处负责人和辛安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共同验收,李金让已完成了在3年内种植2万株树苗的任务,且在缓刑期内无任何过错,刑期即将结束,恢复公民自由。

    “从现在情况来看,这个‘人性化判决’收到了成效,也实现了我们的初衷。”黄岛法院副院长凌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社区矫正使轻微犯罪人员服社区服务刑,这是一种可以达到双赢的刑罚方式,既可以避免偶犯或初犯人员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导致以后犯更严重罪行,又可以节省司法资源。 (刘海龙 何兆平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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