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专题> 时政类 > 正文

管理“裸官”就该动真格

1
青岛新闻网 2011-03-09 14:36:38 新华网    新闻报料

  李继彦

  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列席了会议。马馼在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我国首次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3月6日《京华时报》)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代表们两次对“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报以热烈掌声。“反腐掌声”充分折射出政府加大反腐力度乃是民心所向。

  虽然,“裸官”不见

得都是腐败分子,但现实表明,“裸官”成为腐败分子的可能性最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所以,去年中央发布实施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的公务员进行登记管理。应该说,登记固然重要,但公示才是关键。

  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监督,从监督的效果来看,公示范围越大,监督效果越好。鉴于此,不妨将“裸官”的收入、房产、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一一公示出来,接受公众监督,让公众清楚谁是“裸官”、拥有多少财产、有没有外逃的资本……也就是说,唯有让“裸官”完全“裸露”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才有可能对“裸官”进行有效的监管。

  当然,让“裸官”完全“裸露”的前提是健全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国外成功的经验已经证明,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而我国在公务员财产申报与监督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如果基于普适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能勇敢地照进现实,那么,所谓的“裸官”登记管理也就只能走走形式、做做样子而已。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相关机构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议案的答复有了明显的变化——从前两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近日,又有消息称:中纪委正起草财产申报建议稿。但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够尽快照进现实,这样,对“裸官”的登记管理才能取得实际的效果。

-
相关链接

上一篇:“自购私车”公车改革示范意义
下一篇:休息日,代表委员在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