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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声:加强城市规划立法是城市发展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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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04 15:41:17 人民网    新闻报料

李延声近影

李延声近影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最近几十年,我国城市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举世瞩目,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对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同时,大量占用土地,无目的乱拆、乱建,使得一批并不符合城市规划发展规律的“大广场”、“大马路”、“大建筑”等不实用建筑泛滥起来,使得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李延声提出要“加强城市规划立法”。我国早在1990 年就颁布实施了《城市规划法》,但是总的来看,目前的城市规划立法仍然比较滞后。为此,李延声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立法。具体他提出了以下几条措施:

第一,城市规划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要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目攀比和照抄照搬其它城市。要建立高效、低碳、生态平衡的建筑环境,特别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位。

第二,在城市规划中应积极动员和吸收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通过征集提案、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等形式,集思广益,使城市的规划更科学,更好地为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

第三,以《城乡规划法》为依据,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城乡规划法实施条例。

第四,加强人大对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建议全国人大组织考察团,首先对183个拟建“国际大都市”的城市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整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比如,建摩天大楼应经人大审议批准。

第五,在城市规划中要吸收和借鉴国外一些城市成功的经验和措施。如美英日法等国的城市规划和立法就各有特色,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李延声简历:

李延声,原名李延生,1943年生,祖籍广东。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副主任、国家一级美术师、教学委员会导师、中国美协理事、中国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委员、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顾问、享受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的专家,多次担任文化部美术高级职称评委。

先后师从关山月、潘天寿、蒋兆和、李可染、黄胄等大师。先后毕业于广州美院附中,中国美院中国画系和中央美院中国画系研究生班。曾在山西工作,1981年起任中国国家画院专业画家至今。1987-1995年,协助黄胄创建炎黄艺术馆,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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