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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煤矿爆炸前接瓦斯超标报告 矿方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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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12 13:22:28 京华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矿方经理要求工人继续干 井下矿工未配自救器

  据央视报道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名矿工遇难,据调查,矿方在爆炸发生前曾接到过瓦斯超标报告,但这个报告并没有引起矿方重视。

  瓦斯员发现超标通知停工

  据来自重庆的矿工魏毅介绍,事发当天他就在出事的作业面工作,他8点上班,“说是技改同时也出煤,巷道也改造、也清理、也出煤。什么都干,老板让咋干就咋干”。

  魏毅说,临

近12点,他们正在干活时,瓦斯检测员来到他所在的采掘面进行检测。“瓦斯检测员下来就说我们的南巷采区瓦斯超标,瓦斯浓度达到1%。我们没学过,不知道具体超标多少,就知道不能干了。瓦斯员和我们交代了,不准干”。

  瓦斯员刚走经理命令接着干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这意味着,井下要断电暂停工作。而义煤集团执行的标准是0.8%,即要求井下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产、停工、撤人。

  在瓦斯员的提醒下矿工们暂时停工约半小时,但是瓦斯员刚走,他们就接到了指令,矿方经理让他们继续干。于是,魏毅和同班的10多名矿工冒着生命危险工作到下午2点,直到下一班工人接班。魏毅升井后,把井下的情况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再下去核实检查,就发生了矿难”。

  事发后,义煤集团配合河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调取了煤矿瓦斯监控记录,瓦斯曲线记录数据印证了魏毅的说法。

  义煤集团董事长武予鲁透露,瓦斯(异常)曲线应该发生在早上8点,“因为曲线上升有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瓦斯异常)应该在中午靠后一点的时间(发现)”。

  一线矿工下井未配自救器

  魏毅和不少工友来矿仅一周左右,他们认为整合过的煤矿更安全、更规范,但实际情况和他们想象的不一样。

  矿工冯新海说,一般的煤矿要求带身份证,办上岗证、入井证、灯牌领牌证,巨源煤矿却没有。

  据了解,巨源煤矿入井登记不规范,在一线采掘的矿工,连井下的救命武器自救器都没有配备。矿工说,他们也知道要带自救器,但是矿上没给他们发。

  评论:对生命的淡漠比矿难还可怕

  我们并不缺少法律和制度,但是,“血铸的条文”却无法阻挡安全事故一再发生,归根到底,矿难不是制度与技术问题,是人的问题,是腐败问题,当人性发生了矿难,无辜的矿工和血铸的制度就会一起陪葬。

  河南义煤集团巨源矿难发生前,矿方曾接到瓦斯超标报告。矿工魏毅说,临近12点,瓦斯监测员到魏毅所在的采掘面进行检测,发现瓦斯超标,提醒矿工必须停产停工撤人,但是,“(瓦斯监测员)走了过后,我们矿方经理就说干,他说还是干。”就这样,魏师傅和同事冒着什么危险工作到下午两点,直到下一班工人准时接班,升井后,魏师傅把井下情况向领导汇报,等到再组织人员下去核实检查,就发生了矿难。

  剥开真相的洋葱,每一瓣都让人悲伤。连日来,巨源矿难所展现的丑陋和怪诞,已经让人不忍卒闻,然而丑陋没有终点,怪诞超乎想象,原来巨源煤矿矿难发生前,矿方已经接到瓦斯超标报告!

  应该承认,瓦斯监测员不辱使命,因为他们在矿难前的数小时,就已经检测到了开采区的瓦斯浓度达到1.0%。1.0%是什么概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换言之,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矿工必须停产停工。更值得一提的是,义煤集团的执行标准是0.8%,在此语境中,停产停工撤人是不二选择。

  然而,总有一种麻木让人窒息,总有一种残忍令人愤怒。当瓦斯监测员离开后,矿方经理竟然强行矿工继续作业。生死关头,不与死神赛跑,反而将瓦斯超标报告置之脑后,巨源煤矿矿方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孤绝的标本,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拿矿工的生命开起了玩笑,毫无理性地把矿工往鬼门关上推。

  瓦斯已经超标,仍让矿工作业,矿方的底气何来?表面看起来,固然是侥幸心理作祟,因为根据“经验”,从瓦斯异常到超标再到爆炸,尚需一定时间的酝酿。实际上,折射出的是矿方有关管理人员的人性沉沦,悲剧的伏笔其实早已埋下。不妨兹举一例,按规定,矿工下井必须配备救命武器“自救器”,但矿方根本就不给矿工配备。此外,入井登记极不规范。按规定,矿工下井必须带上身份证、入井证等证件,但不少工友下井并无证件,由此可见矿方管理之粗鄙。管理不规范、配备不完善,所昭示的不只是制度的荒芜化,更可看出矿方对生命的漠视,对矿工的不负责任。

  如果说,利欲熏心造就了矿方对生命的漠视,那么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为何矿方能够一而再再二三地漠视生命?监管哪里去了?一方面是矿方的无法无天,另一方面是监管制度的近乎坍塌,其中是否有黑幕存在?正如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排除有关部门和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迁就纵容非法生产。

  我们并不缺少法律和制度,但是,“血铸的条文”却无法阻挡安全事故一再发生,归根到底,矿难不是制度与技术问题,是人的问题,是腐败问题,当人性发生了矿难,无辜的矿工和血铸的制度就会一起陪葬。在巨源矿难中,对生命的淡漠比矿难本身,更让人黯然和惊悚。健全制度很重要,强化监管也很重要,拯救沦陷的人性同样重要。(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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