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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五次调整医保报销封顶线 最高可报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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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03 06:03:26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胶南率先“尝鲜”

    记者了解到,根据要求,目前胶南市已经基本建成了信息储存系统,通过这个信息系统,可以看到所有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信息,只要输入卡号,村民在村卫生室也可以查到自己的健康档案信息。

    市民小病不出社区

    除了“医卡通”模式,为了解决看病难的问题,青岛市将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康复返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

    记者

还从医保部门了解到,我市今年约有8万人次患者通过转诊就医,占医保报销人员的40%左右,这个比例还很低,“居民医保参保人不经过社区而住院,无法纳入报销体系,必须完全自负,因此不少人在住院后补办手续。”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 陈珂)

    职工医保可全国漫游 岛城今起可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从今天起,职工医保将可跟着劳动者换工作而全国漫游。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近期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经办规程,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已调试完毕,正式开始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流动人员可参照相应流程办理医疗保险转移。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准备流动到外地就业,且外地已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直接向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将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至当地,转移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办理医疗保险账户金余额支付手续;若没有接收单位的流动人员,可在离开我市之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流动人员应妥善保管缴费凭证,以便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向就业地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凭证,申请转移医保关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到本省其他统筹地区就业时 ,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设立的个人账户也可以随同其医疗保险关系进行转移,个人账户余额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划转,也可以注销个人账户,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发给本人。有关负责人介绍,转移到我市的新参保人,在参保半年内不予报销住院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的统筹部分计算,半年后按照25%报销,一年后可按照50%报销,两年后可按照75%报销,三年后才可转入正常报销程序。医保转移接续后,参保职工的缴费年限也可以同时转移。 (记者 陈珂)

    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外资处 66773820市南区办事处 85971830市北区办事处 83668991四方区办事处 85645310李沧区办事处 84630774开发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86882102崂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88898355城阳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87868032保税区劳动保障服务大厅 86769927胶州市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 82205951即墨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88531000平度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88367916胶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86162819莱西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884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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