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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药价年降幅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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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17 08:00:48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花点小钱就能看大病 

    “刚办完医保结算,老人马上要出院了,花了三万元我们只付两千多元。”家住市南区的孙女士昨天在九医为公公办理出院手续,78岁的刘老人因心脏病、肿瘤经常住院,办了门诊大病,一年下来在医院共花费3万元,最后报销了2.8万元。“老人是在一家企业退休的,从五六年前起身体就一直很差,如果不是医保能报销,家里经济负担就太重了。”记者算了笔账,刘老人住院一年后通过职工医保报销,

报销比例高达93%,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节省医药费,孙女士和丈夫还为老人办理了社区门诊统筹,能在吃药上省下不少钱。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岛城职工医保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参保人数已经达到250.9余万人(含退休人员54.8万人),从今年前三季度来看,职工医保基金累计征缴27.6亿元,支出了12.2亿元,而大额医疗补助金累计收缴7860万元,支出8577万元。“职工医保近几年为患者省下了天价的医药费,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即时报销,避免患者和家属为报销医疗费而跑断腿的现象出现。”九医医保办主任王晓燕告诉记者,从2003年起职工医保就实现即时报销,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自己应付的部分,其他费用由医院垫付,之后再通过医保部门报销出来。“十一五”期间,岛城职工医保的统筹范围从市内四区扩大到七区,崂山、城阳、黄岛的参保职工到市区内看病也实现即时报销,为患者和家属带来了便利,下一步,五市的职工医保也将纳入全市医保的范围内,届时不但医保卡全市可通行,五市职工来市区看病也不用再回参保地报销。

    一年缴百元报销12万

    从2007年10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正式推行,此前没有医疗保障的重度残疾人、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少年儿童被纳入医保体系,每年只需要缴纳数百元即可享受最高10-12万元的医保报销待遇。

    “老人一直没工作,自从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后,每年都能报销一大笔医药费,仅在社区医院看门诊就能报销600多元。”家住中山路的孙琦告诉记者,2007年她母亲参加保险时,只交了300元,之后在社区医院、三甲医院看病时,报销近10000元医疗费,为本来不富裕的家庭减轻了负担。经过3年发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从最初39万参保人,增加到69.8万人,医保覆盖范围也从七区扩大到周边五市。

    从今年起,我市的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人均120元,但个人缴费数额不变,这样居民医保的基金不断增加,提高了参保人的保障水平,此外,从今年起参保人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也提高了10个百分点,如果在社区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提高10个百分点。

    更重要的是,居民医保设定了支付比例,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保证了居民就医时能尽可能降低费用。此外,学生儿童的门诊大病也确定了15个,包括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儿童糖尿病、精神病、支气管哮喘、系统性红斑狼疮、尿崩症、溶血性贫血、过敏性紫癜并肾病、癫痫、肺结核。参保居民患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住院的相应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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