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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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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10 17:41:2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王振东: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请来了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展二鹏同志,请他来介绍一下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情况,以及回答大家的问题。
    下面先请展总发布情况。
    
    展二鹏: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安排,由我代表市规划局向新闻界朋友介绍我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的相关情况。


    为切实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我市

经济社会和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9年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将《关于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列为“7号议案”。市政府高度重视“7号议案”办理工作,决定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等30多个部门在两年内完成议案办理工作。两年来,市规划局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11月4日,市规划局就“7号议案”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做了专题汇报。市人大对“7号议案”办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议案办理工作推进迅速,成果丰富、效果显著。市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7号议案”的办理工作。


    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两年来我市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方面的相关工作过程和规划成果。
    首先是办理情况及相关规划成果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普查和认定工作
    2009年,我市完成青岛历史上第一次全市域范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普查,共普查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等11类保护要素3108处,对其中的优秀历史建筑等6类保护要素共605处逐项进行了专家论证,并通过《青岛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为科学做好保护规划修编和相关控规编制工作,2010年3月,重点对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了补充调研,增补历史建筑类保护要素514处。通过专家论证、征求意见、补充调研等方式,对纳入保护范围的保护要素进行了甄别和筛选。汇总确定市域范围内保护要素总计3622处,其中主要有历史文化街区类18处、历史建筑类2174处、工业遗产类16处、自然环境类1261处。


    2、历史城区保护规划执法检查工作
    2009年9月,完成了历史城区范围内第一次保护规划执法检查工作。对历史城区范围内已建、在建项目和违法建设情况全面进行排查,摸清了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对风貌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共计拆除违法建筑3320平方米,拆除整改违法户外广告设施2253平方米。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动态监管巡线,加大规划执法工作力度,对摸清的存量违法建设分类提出处理措施按计划予以落实。对计划在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的旧城改造等项目,加强前期研究论证,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
    2009年,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起草了法规草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今年,按照立法计划要求,在《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纳入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篇。截至9月份,市规划局五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法规草案。10月,该条例已通过《青岛早报》等相关媒体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4、《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2009年,市规划局委托市规划院与同济大学合作,开展了《青岛历史文化名称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目前,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在五个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划定保护界限、明确保护内容、确定功能布局等重要工作,并就规划编制的关键问题组织了专家咨询,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期间,市规划局多次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详细工作对接,重点就保护规划修编成果中涉及的复杂节点进行研究,制定技术措施。2010年10月28日至29日,市规划局邀请国内及本市城市规划、名城保护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组织完成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成果专家评审。目前,编制单位正在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成果,做好正式的上报审批准备。


    5、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两年来,共开展了14片相关控规编制工作,结合保护规划修编,各项控规已完成了确定规划改造地块、城市空间特色、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控制要求的内容,并根据每个片区的具体情况,对历史建筑提出分类保护原则:一是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保护和使用;二是对保留历史建筑,按照基本保持原貌,不改变建筑原有的空间布局、体型、外貌、结构体系等原则进行保护和利用,通过控规编制具体落实了相关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6、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宣传工作
    2009年以来,市规划局牵头分别在青岛新闻网和规划政务网建立“7号议案”办理工作专题网站。通过报刊等媒体开展了保护要素相关信息征集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及各界人士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以促进提高全社会的科学保护意识。同时,建立了“7号议案”办理工作的专报制度,全面推动办理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1、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抓紧深化完善保护规划修编、相关控规编制及规划条例制定成果,按程序做好上报审批等工作。


    2、依据保护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遗产保护和利用实践活动。积极探讨科学保护、积极保护、全面保护、合理利用的新思路、新途径,加强政策性引导,促进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最后,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帮助我们大力宣传,积极营造“科学规划,全民参与,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氛围,同时希望加强对我们工作的舆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努力建设更加开放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谢谢大家!
    
    王振东:下面是提问时间。
    
    记者:展总你好,我是新华社驻青岛的记者。有个问题,最近有群众和专家反映,在湛山一路和太平角二路有违章建筑,确实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这一带也是历史文化街区,根据规划,这一带的新建建筑要求是什么,规划局打算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谢谢。
    
    展二鹏:简单回答你的问题。首先非常感谢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城市规划的关注和支持。这件事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来讲是一个重要的信息,在这一带的规划以及整个规划区的规划,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划来实施。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定确定的重点街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首先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相关规划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点,你刚才提到的这两处,我们会尽快协调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划的要求,进行处理。
    谢谢。
    
    记者:展总你好,我是山东广播电台的记者。我看到今天上午的发布里面提到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我们更想了解所划定的这些历史片区,都包括哪些保护要素?另外片区规划的标准有哪些?比如有建筑高度、空间特色、容积率等,这些指标都是什么样的,包括以前做的规划在哪里可以看到,找到这些资料?
    
    展二鹏:我想请专业的处室负责人回答这个问题。
    
    回答:在新增保护要素里,划分了11类,第一类是文保单位,第二类是历史优秀建筑,第三类是保留历史建筑,第四类是工业遗产,第五类是军事建筑物,还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环境要素、自然环境要素、风景名胜区的要素以及名村名镇,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街区,总共有18处,在2002年的保护规划里划定了10处文化街区。新增的是8处历史文化街区,这和青岛市总体规划相配合。原来的历史文化街区主要集中在老城区,青岛路、中山路附近。新形势下,我们增加了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是里院街区的保护,还有两个兵营,这两个主要是军事建筑物的保护。第三个是啤酒产业的历史文化街区,啤酒厂附近,重点保护的是工业遗产,也是青岛的特色。还有一个是湛山佛教历史文化街区和海云庵民俗历史文化街区。还有一个比较有特色的,将2008年的奥运会,奥帆基地周边划为新增的奥运文化街区,在保护规划里得到体现,我们到省里交流,这在全省做的也是非常有青岛特色的一点。最后一处是无棣路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是无棣路、大连路、黄海路附近。
    谢谢。
    
    展二鹏:我对这个问题补充一点,规划局的网站上能够查到相关的成果信息简要。
    
    记者:展总你好,我是半岛都市报记者。想问一下,下一步主要工作里有一个开展遗产保护和利用实践活动,这个“利用实践”是不是有一定的规划,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谢谢。
    
    展二鹏:简要说一下,还得请相关处室解答。保护实践的工作一直在做,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不同的街区有不同的特点,形成的年代也不一样。另外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缮以及一些商业开发,都有不同的要求。现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新观念,包括公众参与,关注社会方面的要求越来越强。具体的规划成果,请相关处室做一个简要介绍。
    
    回答:主要有几个情况,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试点项目,主要目的是贯彻积极保护、总体保护的思路。众所周知,老城区不能为了历史而保护历史,对历史街区始终贯彻市委市政府所决定的“积极保护”策略。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从去年开始会同相关区市政府,开始了相关研究和调研。具体来讲,做得比较好的是市北区四方路里院和胶东路两侧改造的项目规划研究,这个在今年年初已经全面展开了规划设计和研究工作,他们聘请的是同济大学的规划设计院进行的相关工作,已经完成了相关调研,具体方案正在研究和论证过程,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就会有相关成果。
    谢谢。
    
    记者:展总你好,我是青岛早报的记者。想问一下,目前我们到历史街区看了一些优秀建筑,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虽然保护的法规比较健全,但是很多改造出现野蛮改造。下一步,在执法方面,我们怎样严格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谢谢。
    
    展二鹏:谢谢你,这个问题确实存在,总体来讲,在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方面尤其是实施过程中,关键要加强相关法规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另外,在建筑施工中的野蛮施工和有关问题,规划局除了监督规划实施以外,还要协同相关部门,因为施工还涉及到其它部门,要配合市政府的相关其它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另外,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本身并不是一项完全的技术工作,这是一项社会工作,是一个社会运动,这也反应了一个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发展的水平,对于提高全市社会各个阶层,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责任感以及强化这方面的意识,这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这其中包括施工单位。
    第三,这是目前特别需要建设的方面,历史文化建筑的修缮和保护建设,是需要专项设计,在特别重要的历史文化建筑修缮当中,需要专门的施工力量和设计力量,必须要有专业资质的才能从事这方面的建设,这方面需要特别加强。
    谢谢。
    
    记者:展总你好,我是青岛商报的记者。八大关称为青岛的“万国建筑”,将如何保护开发利用八大关?第二个问题,中山路属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中山路周围,像西镇跟它紧密相关,在西镇附近施工的东西快速路还没有完工,中山路延伸的小港湾的绿化和小区开发缺乏精品意识,我们在保护这些历史文化建筑的同时,有没有考虑周边的情况?
    
    展二鹏:我们在规划当中,不管是规划还是审批管理,在整个过程当中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是非常重视的。青岛市1994年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2000年以后编制了专项规划。在历次总体规划当中,都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青岛特色风貌的保护有专门的保护与篇章,后来专门编制了专项规划。另外在相关重要的保护街区,也都做了保护性规划,已经达到了控制性规划的要求。这是一个总体的要求,不管是哪个地方,只要是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尤其是在28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相关规划实施保护,这是首先进行各项规划审批的前提条件。


    第二,按照分类,是文物建筑的就按照文物建筑,有的是历史建筑,现在又增加了控制历史建筑,这是作为优秀历史建筑的一个备选,主要是贯彻一个总体保护原则。
    八大关最重要的是保护,整体、完整的保护它的风貌特色,在保护当中不断完善功能,合理利用,但前提是保护。另外应该不断提升它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支撑力,像供水、供热等方面,包括排污,因为八大关是在太平角前海,已经完善了,但在其它方面还需要加强。总而言之,应该提升它的基础设施的承载力,完善功能。但所有的建设活动,在八大关内,首先要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符合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小港湾,西镇,老台西,也是28平方公里保护区域,我们叫“老区”或者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在这个范围内,小港湾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对于青岛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的节点。在最近的开发中,我们也贯彻保护的要求,尤其是“7号议案”成果正式批准以后,会在这方面总体按照“7号议案”形成的成果以及相关法规,就是现在正在编制的《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其中专门加了一篇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具体内容在控规里面都有。
    谢谢。
    
    记者:我是大众日报的记者。想问一下,我们在办理“7号议案”的时候,当时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能不能解释一下?
    
    展二鹏:总体来讲,“7号议案”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光是青岛,所有的城市,包括国外的城市,全世界所有有这方面特色的城市,都有一个发展和保护的基本矛盾问题。第二点,在办理“7号议案”的时候,时间比较短,工作量非常大,我们重新对整个保护要素进行了梳理。另外是增加了新的街区,在青岛规划工作中,第一次把全市域的历史文化保护,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做了调查,这个工作量非常大。在工作当中,最大的困难,一个是在工作的推进中如何不断提高认识,再就是工作量的问题。
    谢谢。
    
    王振东: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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