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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自创“霸王条款”卖车位 不买车位不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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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29 14:44:19 大众网-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开发商称只要有车的业主不买车位,他们就不给小区供暖。为了不让业主停车,开发商24日雇人在小区的车位上砌了—堵墙,最后被业主推倒了。”

  本报青岛10月28日讯(记者 赵波)业主不买车位,开发商就不给供暖。近日,青岛祥云花园小区居民反映,由于水电暖等费用由开发商代交,虽然大部分业主交齐了采暖费,开发商却表示业主。

  27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青岛吴兴路98号的祥云花园小区。小区大门紧闭,据门口的保安说,小区一共有两栋楼,70户居民,50多个车位,小区建成后车位一直没有卖出去。今年年初,开发商贴出一个通知,要将车位价格调整为45000元和55000元两种,“不少业主认为,小区里面的面积已经算在业主身上,开发商再将小区的公用面积划出来收车位费不妥,于是一直与开发商闹矛盾。”

  “一个车位就卖5万多,我的车现在也卖不上5万。”小区业主胡光告诉记者,“一周前,开发商通过一名姓张的会计给业主们一个账号,让业主将取暖费打到一个写有‘青岛岳天浩海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账户上,然后再去开发商的公司换收据。可是连续给姓张的会计打了5个电话也没有接通,最后开发商称只要有车的业主不买车位,他们就不给小区供暖。为了不让业主停车,开发商24日雇人在小区的车位上砌了一堵墙,最后被业主推倒了。”胡光说。

  “还有半个月就要开始供暖了,我们小区还没有试压呢。”小区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车位占用了小区的公用面积,并且有的业主买了车位后,开发商没有开正式的发票。“最令人生疑的是,开发商的办公地点一变再变,交车位费的地点都不在开发商的办公地点。我感觉很不正规,买这样的车位根本不放心。”王女士表示。

  有业主表示,开发商一直不露面。记者在小区的门口看到了一张2010年1月份的通知单,通知业主购买车位,开发商为“青岛岳天浩海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是张琦鑫,并留有手机号,记者按电话拨打结果一直无人接听。记者打听到开发商的办公地址在青岛东海路6号,结果发现开发商已经搬走,办公电话也已经是空号。28日,记者再次联系姓张的收款人,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O律师说法车位买卖需自愿

  山东华凯律师事务所何东风律师认为,车位的买卖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开发商单方面的强卖是不对的O另外开发商通过收取取暖费来要挟更是不对的,存在欺诈业主的嫌疑O如果是到了供暖期,业主交了取暖费而不能正常取暖,开发商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O

  对于车位的归属,何律师认为,应该看建筑图纸,如果是小区规划时将现在车位的位置划为公用面积,开发商无权进行买卖O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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