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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拆劣质保障房 祸根在于混泥土不合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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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16 15:19:51 中国经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2010年10月9日,北京首个因质量问题被责令拆除重建的保障房项目——大兴明悦湾保障房项目正式启动拆除程序。

  两个多月前即7月3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下称住建委)曾就该项目发出通报:该项目B、C区8栋住宅工程出现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被责令停工。

  让各方面没有想到的是,北京住建委在10月8日作出决定:明悦湾保障房项目因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混凝土必须拆除重建。

  拆违

  相关资料显示,明悦湾项目由北京市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日月公司)投资,建筑规模20万平方米,楼高为11层至18层,预计2011年6月完工。该项目分A、B、C三个区,其中商品房住宅楼主要分布在A区,B、C区主要是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保障房。

  10月12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来到现场发现,问题楼最低建到4层,最高已达到9层。在南边A区,零散的工人正在为已经封顶的房屋贴墙砖,空荡荡的工棚不断迎来从河南省临时调来的部分工人,而在明悦湾的北边,一架“液压剪”伴随着冲天的水柱正张开大嘴试图吃掉这本不该存在的“劣质保障房”。

  劣质保障房的暴露有两个版本。其中公开的版本是大兴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而另外一个版本则是有人举报,至于何人举报无法求证。

  根据日月公司内部人士介绍,大兴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6月10日的常规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随后,该情况逐级汇报,直到北京住建委相关领导的案头。7月31日,北京住建委发出通报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并暂停网签预售。

  随后,相关检测单位进驻明悦湾。

  10月9日,北京住建委决定拆除B01、B02、B03、B04、C01、C02等6栋楼地上结构部分,地下部分进行结构加固,B05、D01两栋楼局部加固。上述8栋楼均为经济适用房。

  与此同时,北京住建委公开了粗线条的责任划分: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跃腾飞),因提供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混凝土产品,对这起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设单位日月公司、施工单位北京住宅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住二公司)、监理单位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日日豪公司),也都对事故负有责任。

  祸根

  事故的根源在于混凝土不合格。在住二公司看来,华跃腾飞的进入就意味着事故成为必然。

  其实在华跃腾飞之前,日月公司通过招投标引进了三家混凝土公司。其中,住总集团混凝土中心作为其中一家,曾于2009年11月10日与日月公司签订了为保障房提供混凝土的买卖合同。两天后,住总集团混凝土中心单方面终止了该合同的履行。

  华跃腾飞出现了。

  根据日月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涛介绍,2010年1月15日,日月公司、住二公司和日日豪公司通过考察并选定华跃腾飞成为替代公司。2010年1月30日,日月公司、住二公司和华跃腾飞签订了三方协议,采购方为日月公司。

  记者通过查阅发现,根据2009年4月15日京发改〔2009〕716号文规定:混凝土采购必须通过邀请或者委托招标来完成。“这是三方同意的,也是应急行为。”王涛解释说。

  如果没有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分包或许无人关注。问题是,恰恰因为无法监督混凝土的价格也就无法保障其质量。根据知情人士透露,日月公司从华跃腾飞采购的C25和C30型号的混凝土价格仅为248元每立方米。

  根据北京住建委公布市场信息显示,C25和C30型号的混凝土在市场的价格最低为300元每立方米。实际上,市场上交易的混凝土在相邻型号之间的价格差异基本上在20元左右,而就是这20元的差价决定了混凝土的使用方向。

  华跃腾飞位于明悦湾向南约500米左右,在故事发生后已经停业整顿。记者以采购名义来到该公司,一负责人告诉记者,C10型号混凝土价格最低260元每立方米。而C10型号的混凝土在标号方面均低于C25和C30型号,根据华跃腾飞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拥有混凝土三级资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华跃腾飞只不过是一个小型的搅拌站。

  王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没有回应混凝土价格,他表示:“谁采购都不是问题,住二公司作为施工方可以拒绝使用不合格产品。”

  住总集团董事长张贵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价格那么低,质量肯定无法保证。“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宁愿赔100万元也不愿意供应混凝土的原因。”据了解,在住总集团混凝土中心终止合同后,大兴区法院判决该中心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

  转包

  问题混凝土又是如何闯过施工方、监理方监管的呢?“导致事故出现的根本原因是作为承建方住二公司没有履行把关的义务。”王涛认为。

  根据规定和市场惯例,混凝土投入使用前要经过初凝、中凝、中期14天和末期28天的检测和标养过程。其中初凝和中凝,基本能够确定混凝土是否合格,而中期14天和末期28天的标养是为了制作“试块”,以作为质量检测的依据。

  在检测完毕后,第三方会将检测报告送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看到混凝土合格检测报告后方可允许混凝土进场。与此同时,施工方应及时将合格与否的检测报告送交监理方,监理方再送达甲方(即开发商)。

  据了解,住二公司在2009年12月10日正式进入明悦湾。根据监理方日日豪公司出具的证明,直到6月10日混凝土问题暴露时,日日豪公司也没有收到住二公司关于混凝土是否合格的报告。

  张贵林对此的解释是,试块制作需要时间,初凝、中凝不能作为合格的结论。而在14天和28天的标养时间内,楼房至少能盖到4层。“为什么半年时间都拿不出试块?”王涛认为这其中有名堂。

  据了解,直到6月10日,问题混凝土暴露后,住二公司才拿出有问题的试块。王涛告诉记者,住二公司隐藏试块是因为住二公司在承接工程后又将工程转包了。

  根据王涛介绍,住二公司因为转包行为,多次遭到监理方日日豪的纠正,但没有任何效果。对此,日日豪公司选择了噤声。对于转包方的名称,开发商方面表示不便透露。

  据知情人士透露,日日豪在向北京住建委的汇报材料中说明了此种情况。“隐藏试块的行为,是转包方为追求工程进度。”王涛以推理的名义告诉记者。

  作为佐证的是,住二公司前期进驻明悦湾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开始后不久均离开了。张贵林对此没有正面回应,而是以举例方式表示:“混泥土质量才是直接原因,不能因为汽车质量问题就将责任推到驾驶员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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