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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售梅甘娜刹车失灵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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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16 15:02:35 汽车投诉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头顶着世界第五大汽车厂商的光环,长久以来却不真正重视国内的消费者,在召回事件上,雷诺不仅带有色眼镜对待国内车主,而且在欧洲大量召回问题车后,一年半后也不向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召回事宜。

    此前车主对梅甘娜变速器的投诉不绝于耳,但似乎从未真正引起过雷诺的重视,不仅如此,雷诺还屡屡触“雷”,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汽车出口到中国。因数度触犯“安全质量雷区”,最终落得个“惯犯”的恶名,并被国家质检总局开出“罚单”——自2009年6月4日起,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责令进口商停止进口存在隐患的拉古那二代、风景二代、梅甘娜二代、梅甘娜敞篷等车型。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09年雷诺原本打算在中国打一场翻身仗,却因一系列不负责任行为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按理说被有关部门“封杀”的雷诺应该“知耻而后勇”,应开始重视国内的消费者才是,但从车主向汽车投诉网反映的情况来看却是恰恰相反。

 

    雷诺梅甘娜敞蓬跑车撞不过奇瑞QQ

    37万元的进口雷诺梅甘娜敞蓬跑车与4、5万的奇瑞QQ相撞谁吃亏?出售国家禁止进口的汽车,其刹车失灵出车祸,谁该负责?天津的武女士买来进口雷诺梅甘娜后究竟遭遇了怎样的麻烦?

    车主武女士在汽车投诉网上投诉称,她于2009年12月15日在天津众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花了37万元购买一辆雷诺梅甘娜敞蓬跑车。今年9月6日她驾驶该车正常行驶时,路遇紧急情况,她连忙踩刹车,但刹车竟然不起反应,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汽车像撞向前面的QQ。据武女士介绍,当时车速并不快,按理说38米的刹车距离足够安全停车了。另外,从刹车痕迹来看,ABS等制动系统并没有起作用。

    更让人撞击后更雷人的一幕出现了——她这台近40万的车撞上QQ后,车头部受损严重,而被撞的QQ受损却不是太厉害。

    武女士不少同事和朋友看过事故照片后开玩笑地说,早知这台梅甘娜敞蓬跑车这么不经撞,还不如买10辆QQ当福利发给同事呢。

    案例点评引用的投诉原文:进口雷诺梅甘娜敞蓬刹车失灵造成交通事故【QT10093】

    交警:事故梅甘娜因质量问题在质检总局封杀之列

    武女士在交警大队处理这宗交通事故时,有交警告诉她,说她这台车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封杀之列,封杀的原因就是因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语惊醒梦中人”,武女士此时恍然大悟,原来这次刹车失灵是有原因的,怪不得国家质检总局要禁止该车进口。随后她向销售商天津众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交涉,要求给一个说法。

    对于禁售问题,销售商没有正面回应,只是一再声称禁售与此次事故没有必然关系,如果车主能拿出证据证明该事故是制动系统缺陷造成的,他们可以赔偿。而如果拿不出证据,想赔偿绝对不可能,一定要赔的话,去起诉好了!

    武小姐告诉汽车投诉网,销售商之所以让车主起诉,就是认准车主拿不到证据,让车主知难而退。因为车主要拿这样的证据难如登天:一则权威鉴定要花巨额检测鉴定费,二则鉴定流程比较繁琐,且不一定能鉴定出想要的结果。另外,诉讼一般比较漫长,厂商完全有能力把车主“耗死”。

    因目前雷诺及销售商对其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武女士目前正在收集证据资料,也欢迎其它雷诺车主共同参与集体维权,届时将不排除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在汽车投诉网与武女士沟通时,我们还了解到武女士一位朋友的雷诺梅甘娜敞蓬跑车也曾因刹车失灵而出事,更可说明该车的刹车失灵可能存在技术缺陷,而非偶发事件。

    专家点评:如刻意隐瞒,可据消法要求双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汽车投诉网评论员大陈认为,武女士的雷诺梅甘娜敞蓬跑车是否属于禁止进口之列,很值得调查核实,如果确系禁止进口的车,那么,雷诺及其销售商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户有权要求双倍索赔。

    对于此前的“质量门”事件,雷诺进口车事业部大中华区执行总裁陈国章曾毫不讳言地表示:以前客户有什么问题和不满,因雷诺结构上的缺失,客户没有渠道可以反馈给雷诺,就直接反馈给了政府部门。目前我们正在改进,“诺相随”就是为此而推出的服务。

    雷诺的服务真像陈总裁说的那样改进了吗?至少在武女士等消费者看来并非如此。汽车质保期内刹车失灵引发交通事故,销售商充耳不闻不说,还扬言消费者起诉好了!这样的做法和态度,大陈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和以前那个雷诺没有两样!

    相关链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解除对部分进口雷诺车型的处理措施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56号) 

    质检总局:停止雷诺品牌存在隐患车型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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