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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条人命揭开煤老板草菅矿工的血色内幕(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10-14 07:50:27 字号:TT

2009年9月8日,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

    瓦斯超标时不许报警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了2009年9月发生瓦斯爆炸导致76人死亡、15人受伤的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5名矿长。

    这5名矿长视矿工生命如草芥,伎俩骇人听闻。

    根据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煤矿井下作业需要安装必要的瓦斯含量监控自动传感器,并且与煤炭局联网运行,当井下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时,可即时向监管部门发出警报信号,有效防止瓦斯含量超标造成生产事故。

    新华区四矿矿长李新军和只有小学学历的技术副矿长韩二军,自2006年12月份以来,在明知井下瓦斯超标的情况下,为追求利润,仍然组织大量工人下井作业,并多次要求瓦斯超标时不准报警。

    新华区四矿安全副矿长侯民,无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要求瓦斯检测员想办法不让瓦斯检测器报警,并指示伪造瓦斯报表。

    在上述煤矿负责人的层层压力下,为了不被罚款或者开除,瓦斯检查员只能违反规定设置瓦斯探头,在瓦斯超限时不是采取停电撤人等安全措施,而是将瓦斯探头拔掉或者将瓦斯探头置于风筒新鲜风流中。

    在这次矿难中丧生的张建青,是具有10多年经验的瓦斯检测员。发生事故前,他曾经给家人说:“这个矿不能干了,井下瓦斯太大了!”他女儿张二娜问:“为啥不给矿上反映?”他说:“反映了,矿上说别的班都能干下来,就你们不能干?”

    为了逃避监管,李新军、侯民要求瓦斯检验班班长对每日瓦斯监测数据制作真假两套报表,真报表一式四份,按瓦斯检查员登记数据填写,交矿上保存;假报表一式两份,由每班班长按照瓦斯含量不超过0.1%的标准填写,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躲猫猫”逃避监管冒险作业

    2009年9月5日,该矿16点班的工人在井下一掘进巷道施工维修时,发生冒顶将巷道堵死。同时,该采掘面的瓦斯传感器等设备被砸压掩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直到9月7日16点下班尚未清理完毕。

    2009年9月7日9时许,上级主管部门到新华区四矿井下检查,监测出该矿当班井下陕西掘进队工作地点瓦斯超标严重,强令陕西掘进队全部撤出矿井。对这一事件,侯民和生产副矿长邓树军等都知道,但是当日14时许,陕西掘进队队长张广成询问邓树军16点班是否安排工人下井作业时,邓树军要求正常上班。

    2009年9月8日零点班,该矿又安排93名工人陆续入井。零点55分,该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震惊了中南海,后来被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属于责任事故。

    按照相关规定,新华区四矿当班下井人数不得超过23人。但为了扩大生产,该矿长期存在当班下井人员多于规定人数标准的现象。2009年5月10日,新华区四矿调度室主任李迎彬还确定了一份23人的固定名单,用于填写每班入井人数报表。

    由于这家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生产,井下巷道狭窄,基础技术资料不齐,给抢险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事故发生后,井下抢险救援总指挥、中平能化集团董事长陈建生说,井下人员散落,导致死伤惨重、救援困难;井下巷道用的是国有大型煤矿已经淘汰20年的支护方式,导致巷道毁损严重,抢险人员在很多地方必须背着设备趴着前进。

    该矿办公楼二楼墙上挂着醒目的“新华区四矿重点隐患督办公示牌”,而其中“重点隐患内容”和“主要整改措施”等栏目全是空白。

    伪造公文凭证 欺骗上级检查

    事故发生后,平顶山市公安局成立的专案组调查发现,该矿负责人曾大量伪造国家公文和单位印章,骗取证件,应付检查。

    为了应付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的检查,李新军等人自2008年上半年开始,多次伪造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分局的文件。

    公安机关查明,新华区四矿所有内部文件材料和伪造文件都是在平顶山市光明路新建宏复印部制作。每次伪造文件时,他们先使用扫描仪将事先找好的一份真文件扫入电脑中,根据需要,用处理软件篡改文字内容后,再配上真文件的抬头和文尾的印章制作成假文件。

    2009年4月,为了应付河南省各级部门对该矿的检查、验收,李新军派人花了100元钱,对照一份盖有“河南省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文件,私刻了一枚假印章。

    为了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只有初中学历的李新军,安排人到平顶山市开源路一个违法私刻公章的摊点,花30元钱刻制了一枚“河南理工大学”的假印章,并利用这个印章制作了大学文凭遗失证明。此后,侯民、韩二军等人如法炮制,都制作了“平顶山煤矿职工大学”的假毕业证。

    猫鼠共肥国家瘦

    法医鉴定显示:74名矿工因瓦斯爆炸引起的高温灼伤而死;2名矿工因爆炸引起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在事故现场,家属悲痛欲绝。

    事故发生后,许多人质疑,名目繁多的安全生产检查为什么没及时发现隐患?对于能获暴利的煤矿来说,几张伪造的政府文件就能轻易蒙混过关?24小时“严防死守”的驻矿安监员为什么没发现煤矿违法生产?

    在矿难频发的河南,对大多数小煤矿来说,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矿长和法人代表都是发生事故后的“替罪羊”,而真正的老板都身居幕后。

    新华区四矿法人代表李新军在庭审中说,他只是新华区四矿原所有人的司机,2006年原所有人将新华四矿转让给了韩二军。事发时,他在新华区四矿并未占有股份,只是负责“协调关系”,每月领3500元工资。

    新华区四矿技术副矿长韩二军在庭审中说,在日常生产中,每月是按照“定税”向有关部门缴纳50余万元税款,“如果完不成,会遭停电封井”。

    今年8月初,平顶山市新华区煤炭工业局原局长、原副局长,第一煤管站原站长、原副站长等4名官员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被判4年半至6年不等的刑期。平顶山市新华区原区委书记也因与此案有关被“双规”,平顶山市公安局一副局长因与此案有关已被“停职接受调查”。这些幕后黑手的落马能否告慰76名矿工的亡灵?(记者 秦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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