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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个税缴纳两选一 同一套房差价数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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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9 10:27:07 烟台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节后首日,二手房交易繁忙

    记者昨日获悉,从本月1日起,我市二手房交易中,卖房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如果手中有发票,既可以选择差额的20%,也可以选择全额的1%;如果没有发票,则要执行全额的1%。在利好的新政下,节后首日,我市二手房成交30余套。

    区别

    有发票的卖房者才能“两选一”

    “从本月起,提供发票的话,按照房屋价格差额的20%收取;不提供发票的,按

照房屋交易金额的1%计算。”昨天下午,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从10月1日起,购买不足5年且有发票的二手房出售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两选一”,自行选择差额的20%,也可选择全额的1%。但是,同时缴纳的营业税也必须与之相符,当个人所得税选择缴差额时,营业税也要缴差额,个人所得税缴全额时,营业税也要缴全额。

    没有房屋购买发票的市民则需按照房屋交易金额的1%计算。记者了解到,如果是从公家或是开发商处购买的房子,均有发票;而如果是通过个人交易购买的房子,那么在2005年之前,一般没有发票。

    算账

    卖一套房可省数万元

    新政给二手房交易带来怎样影响?某房产中介公司华茂店店长姚晓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4年前花35万买的一套房子来计算,如果目前市场价为50万,按照差额20%计算,出售时房主总共要缴纳3万元的个税。而本月起,如果选择个人所得税按全额的1%缴纳,则只需要缴纳5000元左右的税,所以说仅税金一项,房主就能省下2万余元。

    姚晓静建议,对于房屋买入和卖出差额大的房屋,可以选择不提供发票,按照房屋交易金额1%比较合算;差额小,近年买的房子适合选择差额的20%。(YMG记者 宋晓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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