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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出新公积金办法 自缴公积金享房贷优惠

来源:青岛早报-- 2010-09-29 06:03:15 字号:TT

    早报讯 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相对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在利率等方面更有优势,而对没有缴纳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来说,这项优惠就无法享受。不过,今后,青岛的自由职业者也将有望缴存住房公积金了。记者昨天从 “网络在线问政”巡访活动中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酝酿出台相关政策,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群中。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纪检书记牛素梅介绍,将于近期出台《关于办理自由职业者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针对我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设置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管理这些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牛素梅介绍说,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人员被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后,将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具有本市户籍,并有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牛素梅介绍,在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方面,下限将按照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计算,上限则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在缴费比例方面,分了两个档次:分别为个人、单位各5%和个人、单位各12%。“对于自由职业人员来说,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均由个人承担,待规定正式实施,自由职业人员正常缴费一定时间后,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

    记者了解到,2009年青岛市的社平工资为每月2116元,根据个人单位各5%和各12%两个档次,自由职业人员个人的缴费额度最低为每月127元,最高额度则为每月1523元。 (记者 李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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