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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一线禁放孔明灯 五四广场揪出13名灯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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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8-17 15:40:3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尽管我市明令禁止前海一线燃放“孔明灯”,仍有人在此兜售(资料图)

    青岛新闻网8月18日讯  尽管我市明令禁止燃放“孔明灯”,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在前海一线向游客兜售“孔明灯”。8月16日晚,城管执法部门在五四广场及周边区域展开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孔明灯”无照商贩13人。

    目前,针对“孔明灯”的生产、销售、燃放问题,我市已明令禁止。针对近段时间前海一线燃放“孔

明灯”现象,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定,依法查处。其中,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由质量监督、工商等部门根据职责依法查处;占路销售“孔明灯”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燃放“孔明灯”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及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城管执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连日来,城管执法部门针对“孔明灯”专门调配执法力量,重点加大了对前海一线的夜间巡查管理力度,延长巡查时间,对擅自销售“孔明灯”的无照商贩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取缔。16日晚,城管执法部门在五四广场及周边区域展开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孔明灯”无照商贩13人。

    此外,城管执法部门还将会同质量监督、工商、公安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开展联合执法,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查处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确保“孔明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努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执法部门提示,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倡导文明行为,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燃放“孔明灯”行为。(记者 王安 通讯员 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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