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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猛于虎”缴费“被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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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17 15:54:29 千龙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有一天,你可能会收到一些缴费通知,比如,新成立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协会要求你缴纳每年300元的会费;比如,新成立的步行安全协会要求你缴纳每年100元的会费;如果你是一个从事食品经营的小老板,可能会收到新成立的食品流通协会要求你缴纳每年600元会费的通知……这样的事正在发生——安徽颍上县新成立的食品流通协会要求当地食品经营户加入协会,如果不交600元会员费,工商部门就不让年检;四川眉山市最近则成立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协会,向每名驾驶人收取会费每年300元。

    行业协会离我们远吗?不远。事实上,最近的这些新闻正在提醒我们,行业协会与我们的生活形影不离。而行业协会之乱象,早已明白呈现在人们眼前:广西物价部门近日就披露,当地有9个行业协会涉嫌乱收费2000余万元,一个建设部门就有多达24个协会或学会。

    让人诧异的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近日刚刚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团收费治理规范工作,依法查处一些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乱收费等突出问题。社团收取的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各种收费,都在治理范畴之内。

    可是,为何在一些地方,协会更加“猛于虎”,缴费越发“被自愿”?当然是缘于深厚的基础和过硬的背景。那就是“官方背景”和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的威力。就好比新成立的安徽颍上县食品流通协会,其业务指导部门是颍上县工商局,所以,你要是不入会、不缴纳会费,你的年检就可能要泡汤了。在这种“收费语境”下,不服从“潜规则”,就可能被“捅一刀”,让你有苦难言,于是,缴费“被自愿”,也就“名正言顺”了。

    为加快行业协会改革,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各地都在推进。可如果公权力缺乏约束和监督,“钩”是脱了,但形形色色的“业务指导”、“行业管理”等仍会染指各行业协会,而最终的落脚点,就是收费再收费。在国家下发《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前后,这些权力的冲动,无疑是一些可怕的信号,不得不察,不得不治。(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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