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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警车牌照开山寨警车 撞车后高喊"我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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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16 15:46:40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晚报讯 伪造人民警察证后,男子王某又将派出所警车的车牌和台式对讲机盗走,安装在自己驾驶的吉普车上。昨日记者获悉,王某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招摇撞骗罪被市南法院数罪并罚,一审获刑三年半。

    今年4月,29岁男子王某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招摇撞骗罪三项罪名提起公诉。法院一审查明,2009年9月,王某伪造了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人民警察证。同年11月17日,王某又来到本市市南区某派出所门口,将派出所警车上的车牌和另一辆警车上的台式对讲机盗走,后来安装在自己驾驶的吉普车上。经青岛市市南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涉案的车牌价值50元,台式对讲机价值1000余元。

    接着,王某便开着“山寨警车”上路。今年1月29日晚,王某驾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王某为了骗取出租车司机的信任,谎称自己是警察,还将伪造的警察证交给出租车司机。的哥觉得有些不对劲,后来发现王某的警察证是伪造的。接着,这名的哥报警,王某于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据悉,早在去年王某就因涉嫌另外一起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冒用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一审认为,王某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招摇撞骗罪。王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另外,王某因其犯罪行为给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昨日记者获悉,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招摇撞骗罪三项罪名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 王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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