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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忘带准考证可进场

来源:山东商报 2010-05-31 21:00:55

高考时考生忘记带准考证,或是忘记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抑或是所带的笔写不出字来,该怎么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订的《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对这些可能“万一”出现的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按照该办法,如果发生忘带准考证、身份证或遗失等情况,考生千万不要自己赶回家去拿,而是找考点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按照《高考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考生忘记携带或遗失准考证,监考员可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流动监考员通知考生领队,该科考试结束前须将准考证送到考场,并将情况报考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应掌握无准考证进场应考考生情况。如确系丢失,由县市招生办办理补发;如系考生忘记携带,由考生领队取来送至考点。

此外,如果个别考生忘记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塑料橡皮,或所带的笔写不出字,数学科忘记带圆规和三角板等,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指示考务组提供,不够的情况下可由本考场内监考员调剂。

考生如果发生晕场、疾病等情况,可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经简易治疗能继续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考点主考应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距离考试结束超过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如果中途需要去厕所,考生也要举手示意监考员。如属特殊病因,可指派两名同性场外流动监考员随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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