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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勾引已婚男同居 遭甩后绑架情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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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07 09:13:30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4月5日讯 18岁少女马某和已婚男子孙某某整日厮混在一起,后因感情纠葛反目成仇,马某竟然纠集他人将“情郎”绑架,并勒索现金2.3万余元。

    家住沂南县某村的马某今年18岁,在县城一歌厅内当服务员时和孙某某结识,两人不久后便在县城一小区内过起了同居生活。

    孙某某的妻子发现了两人的行为后,逼迫两人断绝关系。马某得知孙某某不愿意舍弃家庭后,决定报复孙某某。她纠集一帮“小兄弟

”李某、夏某等人,将孙某某劫持至县城一宾馆内,先逼迫孙某某写下欠马某3万元的欠条,做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又逼迫孙某某卖掉买包车,获得赃款2.3万余元。

    近日,沂南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到报案后,将马某、李某、夏某、王某、左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通讯员 苏洪青 左安平 □记 者 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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