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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老乡恩持刀抢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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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23 06:49:06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早报讯 小学没上完就辍学,独自外出打工认识了一帮老乡,生活上得到他们不少照顾,聊城来青打工的小李便下定决心找机会报恩。4天时间,小李协助两名老乡连续4次抢劫走夜路的行人,最后一次作案后被巡逻民警抓获。记者昨天获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7年。

    外出打工受老乡照顾

    据了解,小李家住山东聊城,去年3月份17岁的小李告别家乡,独自一个人来城阳打工。找工作过程中,小李认识

了聊城老乡付某和苏某,在他们的帮助下,来到城阳一家电子厂打工。刚上班收入很少,平时,小李难免求助老乡,付某和苏某也多次在生活上资助小李,遇到被人欺负,也经常给小李出头,小李把两个老乡当成贴心人,一直想找机会报恩。

    小伙报恩3人合伙抢劫

    去年5月份,付某和苏某被单位辞退后,便预谋夜间抢劫行人。商议后,两人找到小李,人多力量大,两人希望多个帮手好办事。2009年6月11日21时许,三人携带匕首至墨水河桥北东西土路上,采取殴打、持刀威胁手段拦截路经此处的三名行人,抢走两部手机和现金900余元。抢劫成功后,三人大摆“庆功宴”,将抢劫来的现金全部挥霍掉。初次轻松得手,3人便连续作案,4天时间,采取同样的手段作案4起。 刚入社会领刑7年 去年6月14日20时许,三人在青银高速路桥下树林内,拦住路经此处的一对情侣,抢走一部手机和现金50元。事后,三人返回过程中再次经过墨水河桥,发现有3名行人经过,便将人拦住,采取殴打、持刀威胁手段,抢走两部手机及现金500元后逃离。案发后,被害人通过行人打电话报警,附近巡逻警车立即赶赴现场,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在案发现场不远处将准备返回住处的3人抓获。

    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小李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减轻处罚,以抢劫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 王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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