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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拔“厅局级县官”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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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16 14:16:29 新华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毕晓哲 作者文集

    2009年,“天花板”成为干部人事领域热词。有调查显示,在全国的党政机关中,约有四五十万县处级干部,其中只有 约10%—15%能够继续升迁,余下的就形成了所谓遭遇“天花板”的群体。针对“天花板困局”,不少地方试图破解,纷纷出台县委书记“原地提拔”等措施,各地出现一批“厅局级县官”。(3月15日《人民日报》)

    让贡献突出、能力较强的县官们有一个“升职”的机会,从县处级提拔为厅局级待遇,是解决干部“天花板”现象的一种新的方式。不过,这并不是解决个别官员“干了两年想调动,三年不动就活动”问题的根本方法。一些县处级干部被调整为副厅后,如果不安心工作,而是想着继续升迁,难道还要给他们“高配”?

    如果说县委书记、县长贡献大,那么处于基层的各局长、科长们,贡献也不能算小,是不是也需要给他们统统高配一职呢?实际上,过度强化职务和官位待遇,不但不会弱化官本位意识,反而会进一步强化某些官员“比待遇、比职务”的错误心态。

    在笔者看来,所谓的官位“天花板”现象原本就是一个伪命题。一些人为什么总寻思当官、升官?关键是他们过于看重职务背后的待遇,以及附加于的“特权”。官员职务高与低,不仅直接关系一个人的面子,还关系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如坐什么标准的公车、拿什么样的福利……因此,给县官们以副厅待遇,并不会从根本上解决“官本位”需求,反而弊端重重。

    要捅破“天花板”,笔者以为还是从根本上解决“当官为谁”的问题。如果当官不存在任何特权,一切权力都在人民的监督下运行,某些官员的升职冲动还会那么强烈吗?让官员晋升的路径通畅起来,这是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但奖励尽心尽职的官员的方式和途径多种多样,未必非得将县官高配为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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