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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两抢案件有所抬头 飞车抢夺或将重现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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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08 11:49:24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3月8日讯   2月份,青岛市各类刑事案件发案(入室盗窃、扒窃类、盗汽车)较上月下降16.7%,但抢夺、抢劫有所上升;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9起,比去年同期下降;全市发生火灾73起,与上月相比,起数有所上升……

    今天上午,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了2月份的全市治安警情播报,从中了解到,除上述通报内容以外,公安部门也特别提醒,随着天气转暖,街头抢夺特别是骑摩

托车飞车抢夺案件出现反弹;春节后外来人员返城高峰,盗窃车内物品、节后聚会扒手、求职招工诈骗等几类案件都有反弹动向,希望市民做好自身防范,预防和减少不法侵害。

   “两抢”案件或将多发  99起交通事故伤亡129人

    记者了解到,2月份,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发案较上月下降16.7%,侵财案件中入室盗窃类案件分别下降14.1%、扒窃类案件下降幅度为23.9%、盗窃汽车下降19.5%;但抢夺、抢劫较上月有上升趋势。据警方根据历年同期发案规律分析,春节过后“两抢”案件可能出现多发趋势,警方采取加大巡逻等措施,同时提示市民要加强防范。

    而2月份,我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9起,死亡25人、伤104人、直接经济损失43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7.06%、死亡人数上升8.7%、 受伤人数下降55.3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6.13%;本月,全市共发生火灾73起,死亡1人,无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6.4万元。与上月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65.9%,死亡人数与上月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20.4%。

    据市公安部门介绍,从火灾场所分布情况看:居民住宅、宿舍火灾39起,直接财产损失490959元,死亡1人,火灾起数和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53.4%和87.0%;而从火灾原因分析:电气火灾22起,直接财产损失494614元,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0.1%和87.6%;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7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0元,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9.6%和2.3%;玩火、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12起,直接财产损失8655元,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16.4%和15.3%;吸烟引发火灾5起,直接财产损失2022元,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6.8%和0.4%;

    “飞车抢夺”将重现 乘车防扒招工防骗

    2010年2月24日下午2点多,65岁的刘大妈在王哥庄崖下村,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从背后抢走一副金耳环。2月27日上午10时许,宋女士在于家下河一超市附近被一陌生男子从背后用双手将其耳环抢走,然后乘坐一辆黑色轿车沿着九水东路向东逃逸。 2月27日上午11时许,74岁高老太行走在正阳路惜福镇一桥边时,金耳环被犯罪嫌疑人抢走。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开一辆黑色轿车逃离现场……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当前正进入春节后外来人员返城高峰,一些混迹其中的外来违法犯罪人员必然乘隙作案,特别是几类案件已经出现反弹动向,街头抢夺特别是骑摩托车飞车抢夺案件便是其一。从发案时间来看,以白天11时-14时,18时前后居多。侵害对象主要是独行的中、老年女性;案件多发于超市附近或社区偏僻路段,被抢物品则主要针对挎包和首饰。警方提示市民外出时挎包要单肩斜挎,包内不要放多量现金,行走时尽可能靠人行道里侧。

    此外,春节后外来人员返城高峰,盗窃车内物品、节后聚会扒手、求职招工诈骗等几类案件也都有反弹动向。警方针对这种发案特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打击和防范,全力控制节后发案反弹。同时,警方提醒市民做好自身防范,预防和减少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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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盗窃车内物品案件有所抬头

    据介绍,盗窃汽车内钱物案件由于作案成本较低,成为违法犯罪人员主要选择目标。此类案件一般发生在社区保安、门卫尚不健全的老居民小区、无人看管的广场和娱乐、餐饮、商场、超市门前,主要以砸车窗玻璃、撬盗汽车后备厢为作案手段,发案时间一般集中在过路行人稀少的下半夜和就餐、娱乐时间为主。

    警方提示车主,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车内不能放置任何钱物、衣服。

    二、节后聚会找工作当心扒窃

    春节过后,随着大量务工人员返城,车站、公交站台处人流往往较多,另外,市民上班后多有在饭店聚餐的习惯,从而给犯罪分子带来可趁之机。犯罪分子通常利用人多嘈杂的环境,在酒饭店、公交站台、长短途汽车站处伺机寻找目标,并利用掩饰行为趁对方不备盗走提包或随身物品,警方提示,节后扒窃案件主要集中在餐饮场所、公交站台、车站等处,市民外出时一定要注意预防此类案件。

    三、 春节后求职当心招工诈骗

    春节过后,正是务工人员找工作的黄金时期,这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根据历年春节后发生的招工诈骗案特点,招工诈骗主要有四种伎俩,警方提醒求职人士做好自身防范。

    一是“张贴广告”招聘诈骗。犯罪分子在街头人流较多的繁华路段张贴招聘启事,吸引应聘人员;二是“非法中介”招聘诈骗。在“招聘公司”的“保护”下,犯罪分子骗取务工者信任,与务工者签署协议,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后,携款潜逃;三是“媒体网络”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在一些小报、招工网站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务工者前来应聘,通过电话联系、汇款等方式诈骗钱财;四是“找硬关系”招聘诈骗。犯罪分子谎称关系广、能力强,可以为务工者打通关系找工作,再以花钱打点的名义骗取钱财。

    警方提醒求职者尽可能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环境是否固定或正规,不要轻易交纳各种费用,以免受骗上当。(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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