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获刑11年紧闭双眼 “以抢劫罪判处罪犯王某有期徒刑11年……”昨天上午10时,市南区法院召开2010年春季严打整治斗争集中公开宣判,信用卡诈骗犯于某、海信广场“4·28”重大故意伤害案罪犯刘某、翟某等13名罪犯分别获刑,刘某、翟某等罪犯听到自己的刑期后都紧闭双眼,咬紧嘴唇。市南公安分局也将孙某、赵某等9名贩毒、盗窃嫌疑人公开逮捕,市南区300多位居民到场旁听。
昨天上午,市南区法院副院长刘北勇宣布将刘某、翟某等人押进法庭。去年4月28日晚8时许,刘某等人持盗窃的海信广场购物卡来到海信广场“GUCCI”专卖店刷卡消费时被发现。刘某等人立即逃离现场,一名同伙(仍在逃)在跑到大公海岸附近时,被海信广场3名保安人员盘查,刘某和翟某返回现场,与3名保安厮打起来,翟某持刀捅伤3名保安逃离。 市公安局接报立刻展开侦查,了解到3名嫌疑人均为东北口音,乘出租车逃跑后又返回商场停车场,开走了一辆黑色轿车。专案组民警在全市近万辆出租车中找到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车。 出租车上找到嫌疑人“痕迹” 刑事技术人员在案发当晚初步勘查的基础上,在次日上午对案发现场复原,对现场及犯罪嫌疑人活动过的所有场所或接触过的物品进行了全面勘查,终于在嫌疑人曾逗留过的一家专卖店内和出租车上发现并提取到了常人难以察觉的微量痕迹物证。 经过层层比对筛选,确定3名嫌疑人中有一人为辽宁省本溪人刘某,他在2002年至2007年间在辽宁、福建等地多次拎包盗窃、伤害、抢夺作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