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国土部将每半年公布一次。 观点地产网讯:2月2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2010年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而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规划配建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应实行有偿使用,能够分割成宗地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廖永林还表示,保障房土地供应后,要保证能按期形成住房供应,对严重违法违规又不纠正的企业,要禁止其通过划拨和出让方式取得新的土地。同时,土地供应后,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性质。城乡规划调整后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应由政府收回土地。 据了解,2009年国内保障房土地的供应约为1万公顷,同比增加超过了30%。棚户区改造用地实际供应0.3万公顷。农村危房改造用地实际供应0.9万公顷。而对于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国土部将每半年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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