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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筑牢反腐倡廉制度长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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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2-02 09:30:02 中国纪检监察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 黄树杰 本报记者 刘静 王会子

    近年来,根据“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制定下发了一系列科学有效、行得通、做得到的制度、措施。

    立足大局,以制度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黑龙江省纪委逐步形成了一种工作理念,即明确“一个指导思想”、贯穿“一个方针”、突出“三个服务”、遵循“三条原则”。“一个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个方针”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三个服务”是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服务,为发挥纪检监察两种职能服务。“三条原则”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法制统一的原则、民主讨论和集体决定的原则。同时,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把惩治和预防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制度的合力,努力准确把握政策法规的地位和作用,在结合实际上找准着力点。例如:为保证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农村改革措施的落实,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关于违反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政策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严肃纪律保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见》。这两项制度就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既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服务,又为解决本地方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的体现,针对性强,为全省农村费税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惩防并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为使法规制度建设能够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黑龙江省纪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正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重点选题,制定制度。一是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选题立项。特别是针对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确保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形势要求,制定了《关于严明工作纪律保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意见》《黑龙江省损害发展环境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边境管理工作,起草制定了《黑龙江省边境管理行政领导问责暂行规定》。二是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选题立项。2008年《工作规划》颁布后,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了制度建设力度,省纪委协调督促省直有关部门立足防范权力风险,建立了一大批加强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有力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9年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新出台的政策规定,省纪委监察厅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了制度保证。三是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选题立项。即把重点放在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等问题上。比如,省纪委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还先后起草制定了《黑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从而大大提高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四是围绕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行为选题立项。为进一步规范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省纪委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了《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等16项法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省纪委先后制定出台了《省纪委常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若干制度》《领导包案责任制》《调查组长负责制》《十条禁令》等若干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效,还制定了《重大典型案件“一案双报告”制度》。

    集思广益,提高法规制度质量和水平

    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法规制度的质量和水平,黑龙江省纪委在制定法规制度过程中,集思广益,实行“三个配合”原则。第一个配合是省纪委监察厅各有关室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法规制度起草任务。这样,既加快了法规制度建设的步伐,又有效地保证了工作质量。第二个配合是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相互配合,深入研讨,共同做好修改完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工作第一线,对哪些问题应该进行规范,如何规范,最有发言权,这样,就使制定出来的法规制度更具有广泛的工作基础。最后一个配合是与本省各有关方面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把关。如省纪委起草的《黑龙江省乡镇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初稿形成后,分别发给省农委、省财政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进行讨论修改,同时对《规定》中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公开程序等,专门请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使《规定》比较科学、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为了确保达到预期效果,省纪委在审议内容上注意把握“五个是否”,即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相抵触;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国家和省的现行方针、政策相违背;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矛盾;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规范性文件在制定程序和立法技术上是否符合要求。

    在重点问题的把握上则突出把握“三个着力”,即在审议工作中,着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政策规定的针对性,围绕解决比较突出的问题讨论起草规范性文件;着力于把握好是非标准,增强政策规定的准确性,注重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是非的根本标准;着力于细化量化,增强政策规定的操作性,确保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取得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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