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房产频道> 新闻中心> 曝光台> 曝光 > 正文

西仲小区居民向高楼要阳光 维权获赔两万(图)

1
海奥网 2009-12-18 05:39:47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早报讯 新房住了三四年,楼前盖起的20多层高楼金环大厦让西仲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发起愁,在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不成后,多名居民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市南法院了解到,法院审理认为,崔先生等10多户居民家在大寒日的日照时间低于两小时,判决开发商给予经济补偿。

    居民声音 高楼夺我阳光权

    西仲路37号居民崔先生诉称,他在1999年购买西仲小区房屋,次年入住后视野开阔、阳光充足

,房子十分通风。但自2004年开发商在楼前空地建起高楼,家里从此很难见到阳光,自己房屋的价值也大幅贬值,全家人一直为此感到苦恼。

    崔先生说,全家人都见不到阳光,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干扰。“新建的金环大厦超出原来的规划标准。”崔先生认为,开发商为了获取巨大的利益,不惜损害他们这些住户的权益,希望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自己10万元。

    现场测试 崔先生家日照不足两小时

    根据崔先生的申请,法院委托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对日照情况作分析。根据日照分析图表,崔先生家在金环大厦盖起前的有效日照时间为6小时24分,在金环大厦盖起后,日照时间为1小时42分钟。

    法院又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根据日照分析结果对崔先生的房子做出评估,最终结果为每平方米的补偿单价为429.2元,补偿总额为2万余元。

    市南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该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崔先生家在大寒日这天的日照时间低于两个小时,金环大厦侵害了崔先生的采光权,使崔先生家的房屋因为挡光产生损失,判决开发商补偿崔先生2万余元。

    最新进展 还有邻居要打官司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西仲小区37号,虽然街面上阳光充足,但在37号居民楼前已经很难见到阳光,而在它之前的39号居民楼同样如此。记者在小区内遇到39号居民楼的一位女居民,她表示自己早就知道邻居们将高楼开发商告上法庭的消息,大伙一直都很关心这个案子的结果,当她知道已经有10多户邻居获得赔偿后,表示她也要回家商量着起诉高楼的开发商。 (记者 段海鹰 摄影报道)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青岛惊现“楼裂裂” 居民新房裂缝五米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