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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生教科书全免费 公办教师有偿补习遭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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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09-11-23 06:44:12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昨天,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早报记者曾现场采访立法听证会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目前已经完成了对《草案》的修改(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有关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修改成了“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另外,180余万城市学生使用免费教科书也被写进了条例。

    公办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习

    在《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有人表示在职教师

从事有偿家教,有违教育公平,有损公共教育资源,应当通过立法全面禁止。有的陈述人则认为不应“一刀切”,在目前家教市场和社会培训机构鱼龙混杂的情况下,有偿家教有一定市场,如果老师不影响课堂教学质量,在工作之余从事有偿家教未尝不可。

    省人大法工委有关人士在对草案修改时认为,义务教育是国家利用财政资金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具体实施义务教育是一种公务活动,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全身心投入,通过日常的教学教育活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平等对待学生,实现教育公平,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和公益性。草案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符合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国家的政策规定和公办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鉴于需要与民办学校教师有所区分,对“家教”这一用语认识不一致,《草案修改稿》将其明确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

    外来务工子女统一安排

    另外,《草案修改稿》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改动颇大,修改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

    据介绍,目前我市解决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的规定是,各区教体局设立几个报名点,外来务工子女报名结束后,由教体局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如果外来务工子女没有就近选择定点学校入学,而是去了其他学校,那就属于择校行为,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择校费。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对孩子能在家门口就近入学非常期待,希望这一规定能早日实现。而一些教体局负责人和小学校长则有些担心,“如果外来务工子女有望就近入学,那他们会不会到热点学校周边租房子,都去挤热点学校了?”市南区教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规定学生就近入学就是为了抑制“择校风”,在一些热点学校,本学区的孩子都已经容纳不下,班额超大,如果外来务工子女不去定点学校上学,也去挤热门学校,势必导致更大的教育不公平。

    城市学生用教材将免费

    同时,记者了解到《草案修改稿》中还增加了一条让市区学生、家长都高兴的规定:我省将逐步对城市其他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据介绍,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自当年秋季学期起,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对我省所有农村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这使1000余万中小学生受益,减轻农民负担5亿余元。

    目前,我省尚有180余万城市学生没有享受这一待遇,因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对《草案》进行修改时,将条例草案补充为“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逐步对城市其他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这意味着我省180余万城市非低保家庭学生也将逐步用上免费教科书。

    据介绍,我市小学教材费的标准为一到二年级学生每学期120元左右,三到六年级学生每学期160元左右,初中生每学期200元左右。(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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