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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二马”上演典型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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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0-21 10:38:54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马士虎明知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制度很严格,但他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根本不照章办事,而且自己带头违法违纪。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松弛,对下监督不到位,给马士虎实施犯罪以可乘之机,个别金融机构为了拉储,进行高息引诱,甚至配合做假账,在客观上给违法犯罪提供了帮助。

    马志杰人很聪明,颇有一定的能力,如果能守住底线,做合法生意。完全可以伴随新疆经济的蓬勃发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可惜他走了邪路,

对所谓的潜规则深信不疑,屡屡跨越违法犯罪的雷池,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二马”可以说是同甘共苦的铁哥们。可在当庭宣判的那天,他们的家人沉不住气了,反目成仇,法庭上就开始互相谩骂,要不是法警出面制止,险些要动手打起来。他们到底谁害了谁?

    “二马”平时都是喜欢哼几句“花儿”的。他们小的叫马士虎,35岁,大学本科毕业。老的叫马志杰,58岁,初中文化程度。出于各自的目的,两人开始“默契合作”。马士虎想有一个掌权的头衔,马志杰帮忙让他当上了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士虎很感激,他对马志杰说:“我有权了,用钱就吭声。”

    马志杰是做生意的,整天玩的就是钱。搞房地产,开饭店……摊子铺得很大,难免时常出现“资金危机”。有了马士虎的许诺,马志杰想着法子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借”钱,马士虎是有求必应。话说白了,马士虎也不敢不办,利益共同体把两人紧紧捆在了一起。

    短短几年时间,“二马”互相勾结,共同挪用公款430万元,贪污90.3万元,诈骗69万元。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检察院的检察干警经过6个月艰苦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二马”的犯罪事实。

    7月29日,独山子区法院以马士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马志杰获同样的罪,判同样的刑期。

    一审法院当庭宣判时,“二马”耷拉着脑袋,像泄了气的皮球,他们知道这是罪有应得。

    A 100万圆了当官梦

    2003年3月,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离职,马士虎临时负责,掌控数亿元的住房资金。而马志杰的女婿当时是一家银行分理处的主任,拉住马士虎就能提高储蓄额,女婿也就有了“政绩”。出于这种考虑,马志杰频繁与马士虎接触,想方设法套近乎。

    “二马”的关系渐渐热起来,经常在一块吃喝玩乐。有一天,马士虎对马志杰说:“我还年轻,管理中心现在没有头儿,很想往上爬一爬。你认识人多,花100万办这事,你看行不行?”

    马志杰觉得马士虎脑袋瓜子灵活,现在帮了他,将来他肯定能反过来帮自己大忙,就满口答应了。在马志杰的运作下,一位厅级领导同意帮忙。点头同意,就得用钱“加深”一下。马志杰凑了100万元送给了这位领导。没几个月,马士虎果真当上了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从那天起,马士虎就把马志杰视为自己的“救世主”。

    乌鲁木齐市金新信托公司业务员吕涛,因为任务未完成,急着要找几个大客户。认识马志杰后,马志杰说有几千万元闲置资金,想放到信托公司收益。两人“旱地逢雨”,不谋而合。

    2004年1月,马志杰把吕涛请到独山子,与马士虎见面,几个人策划用3000万元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在请示主管部门后,马士虎找到独山子石化公司企管法规处的李嵩峰,让其审查信托合同。经审查,李发现没有担保合同,2004年1月14日,马士虎携带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公章,与马志杰和吕涛、李嵩峰一块来到乌鲁木齐金新信托公司。在李嵩峰的审核下,后来由德隆集团出具了担保函。

    “二马”向金新信托公司摊牌:3000万元国债的总收益率为8.01%,分两份合同签订,投资信托合同收益率为5%,补充协议收益率为3.01%,当天支付补充收益。金新信托同意了,但要求提前支取收益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收据。马士虎说,印章带着,现在就可以提供有关手续。

    马士虎随即与金新信托公司业务员吕涛签订了投资信托合同和补充协议,电话通知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财务人员将3000万元汇到金新信托公司账户,随即向金新信托公司出具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和一张收据。随后,在吕涛的大力协助下,马志杰以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身份,办理了支取补充收益的相关手续。吕涛从金新信托公司设在到德恒证券公司的账外账中,开具了金额为50万元和40.3万元的两张转账支票,交给了马志杰。

    案发后,独山子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不辞辛苦,驱车往返几次到乌鲁木齐,调阅了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有关金新信托非法集资案的卷宗材料,走访当时的案件承办人,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硬是从几十本卷宗中,找到了至关重要的书证,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其实“二马”贪污公款的线索,检察机关事先并不掌握,是侦查人员与马志杰谈话时,他隐晦地透露马士虎有巨额行贿行为,侦查人员意识到,这一情况可能与独山子住房资金管理中心3000万元投资金新信托公司损失有关,然后顺藤摸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挖出来的“意外收获”。

    马志杰交代说,金新信托90.3万元收益,确实是自己占有了,但那不是贪污,而是马士虎应该归还的借款,为了给这小子跑官,送给别人的100万元是我垫的,细算起来,他还欠我近10万元。对此说法,马士虎没有辩解。

    B 住房资金成了摇钱树

    独山子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胡新明带领侦查人员,根据举报材料中马士虎挪用公款的3条线索,逐笔进行调查核实。经过几个月加班加点,调查取证,马士虎伙同马志杰挪用330万元住房公积金的事实有了眉目。

    然而,就在检察机关紧锣密鼓调查马士虎问题的时候,他却显得若无其事,带着妻子孩子到海南旅游去了。办案人员风趣地说:“马士虎游览天涯海角,也就意味着他的政治前途走到了尽头。”

    2008年10月8日,独山子区检察院对马士虎涉嫌挪用公款立案侦查。依法传唤马士虎到案后,他承认330万元住房公积金都给了马志杰使用,但辩称这三笔钱都是根据政策和相关领导批准借给马志杰的,自己只是违纪并没犯罪。

    2004年2月的一天,马志杰找到马士虎说:“我现在急需购买3台装载机,资金周转不开,能不能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80万元?”马士虎当即同意,并以马志杰的女儿马丽为借款人,签批了一份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将80万元转入马丽的个人账户。

    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谢静说,管理中心没有给马丽贷款80万元的合同,这笔款是从用于国债投资的账户上发给马丽的。马丽办理贷款,是2004年,她当时还不是住房资金的缴存户,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也没有80万元贷款发放、还贷及结算记录。

    2004年5月,马志杰再次联络马士虎,说自己经营的工程资金紧缺,请在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借款100万元。马士虎再次同意了。但怎样把100万元转入到马志杰的手里?马士虎有些吃不准,打电话询问银行的谢新龙后,他擅自决定以独山子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在中国银行独山子支行开立账户。

    2004年5月21日,马士虎将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国债投资户中回购的100万元资金转入新设的账户。随后,马士虎以独山子区住房改革领导小组的名义,马志杰以墨玉县汇杰砂石料厂的身份,与中国银行独山子支行签订为期一年的委托贷款合同。马志杰收到100万元“贷款”后,转手借给了米泉市几个做生意的个体商户,自己从中收取高额利息。

    委托贷款合同是谢新龙签批的。他承认这样做是违规的,但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中国银行的大客户,银行不承担任何风险,也就给办理了。独山子石化总厂财务资产处负责人证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没有出具过授权委托书。

    2005年7月,马志杰的女儿准备到加拿大出国留学,需要150万元的存款证明作为担保金,请求马士虎帮助解决。马士虎擅自将两笔共计150万元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行账户划出,以马志杰的名义分存为4张定期存单,随后指使银行工作人员制作假对账单应付检查。

    后马志杰女儿的出国手续未能办成,但直到2006年3月,马士虎才以交住房补贴款为名,将150万元归还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C 打着理财幌子骗钱

    由于金新信托公司涉及非法集资案,投资金新信托公司的3000万元打了水漂,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工集资理财款归还不了,马志杰“借”用的住房资金无力偿付。马士虎已到了穷途末路,为了洗清自己的责任,2008年7月,他向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公安分局报案,控告马志杰涉嫌诈骗犯罪。

    2008年8月19日,马志杰在北京被警方抓获。经过审讯,检察机关基本掌握了马志杰获取款项的过程和使用情况。

    2004年3月底,马士虎对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工说,我有渠道投资理财,湘财证券代为理财可获10%的高额利息。职工们相信了他的话,6个人共集资了135万元。但马士虎根本没有把这笔钱投于湘财证券理财,而是打入了马志杰的长城卡,马志杰提现后挪作他用。这一切,只有“二马”清楚,集资人都蒙在鼓里。

    2005年3月10日,独山子石化总厂工会与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一份委托购买国债协议,金额100万元,年利息不低于4.5%,期限为1年。随后,马志杰以墨玉县汇杰石料厂的名义与马士虎签订了一份虚假委托购买国债协议,协议甲方为新疆墨玉县汇杰砂石料厂,乙方是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协议内容是:乙方委托甲方寻找一家有实力和资质的第三方购买国债,并由甲方提供担保,委托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不低于10%,期限为1年。

    2005年3月14日,独山子石化总厂工会按照协议给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了一张100万元的工商银行转账支票。当日,马士虎将转账支票背书后,于次日在中国银行独山子支行转存5张个人存单,后将个人存单取现,用于归还第一次职工的部分集资款。

    此后,马士虎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又在单位以个人集资投资证券理财获取9%年息的名义,集资132万元。这笔钱被马志杰用于归还以前的欠款。投资理财协议到期后,马士虎没有给集资人归还本金,利息更不要说了。

    马志杰用独山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钱购买了一批和田玉石。但马士虎查验后,觉得是假货,他有些害怕了,催着马志杰尽快归还本金和利息。于是,马志杰向独山子石化公司清欠办出具了还款285万元的保证书,后因和田玉没有出手,也就未履行还款义务。

    墨玉县一个叫阿塔拉•哈斯木的玉石生意人证实,马志杰在墨玉县开了三个砂石料厂,现在只有两个了,他还搞修路工程,开饭馆,开宾馆,有时偶尔买点石头,马士虎到我这里买过几次石头,总共也就是2万元左右。

    独山子石化总厂工会购买100万元国债的协议到期,工会的人几次催问。到了2006年下半年,马士虎一看纸里包不住火,只好告诉工会领导,说钱投资给了个人,至今未能归还。

    2007年7月,马志杰将一辆丰田越野车交给独山子石化总工会抵账,但双方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经独山子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抵债的丰田越野车价值为4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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