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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世客捅人案犯判死刑 驳回精神鉴定申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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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30 06:30:55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被告人被带上法庭

    事发当天受害人被捅后留下的血迹

    在今年5月28日端午节的傍晚,41岁的肖增明携带折叠刀进入佳世客购物广场后,先是使用打火机点着待售的裤子,引起混乱,随后在逃离现场过程中连捅9名逛商场的顾客和1名商场销售人员,其中1人死亡,其他9人不同程度受伤。昨天,市中院在大山法庭对肖增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放火罪一案公开宣判,两罪并判

肖增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宣判后,肖增明当庭表示不服从判决,要求继续上诉。

    宣判现场

    宣判后称“要上诉”

    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佳世客连捅十人案公开宣判,也因此吸引了岛城及省内十余家媒体的关注,旁听席内座无虚席。其中被告人肖增明的家人和几名事件中受害人坐在第一排最显眼的位置,双方仅有一条一米多宽的通道之隔。肖增明被带进法庭前,肖增明的家人紧盯着被告人通道等待着肖增明的出现。

    下午2时30分许,肖增明由两名法警带入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的肖增明的母亲无法按捺自己的情绪,老人从座位上起身后冲到旁听席与审判区之间的隔离护栏上,大喊着肖增明的名字,直到法警上前劝说后才返回座位,擦拭着脸上的泪水。肖增明抬头看了一眼母亲和其他亲友,随后站在被告人席上,母亲的眼睛始终不离儿子的背影。

    由于事件中受害人多达10人,被告人供述、受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检察机关和被告人辩论内容众多,判决书满满当当填满了18页纸,法官快速地宣读着判决书内容,肖增明始终低垂着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当法官最后宣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放火罪合判肖增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结果后,肖增明的母亲顿时老泪纵横,哭喊着肖增明的名字。

    “肖增明,法庭对你的判决听清楚了吗?是否服判?是否要求上诉?”此时,肖增明抬起头,说了一句:“我不服,我要上诉!”宣判过程中,肖增明似乎听到母亲的啜泣声,宣判刚结束,他便回头望着旁听席内的母亲大声询问法官,是否可以见见母亲和其他家人。法官随即表示同意,并在办理手续后给了双方见面的机会。会见结束,老人已经哭成了泪人,在家人的搀扶下,艰难地移动着脚步走出法庭。

    判决结果

    两罪合判死刑

    法院审理过程中,肖增明的辩护律师曾提出,肖增明当天连捅数人的行为并不是以非特定的人群为伤害目标,而是以逃离现场时挡在自己逃跑路线上的固定人群为目标,因此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应以故意伤害罪和放火罪论处。但法院审理认为,肖增明因个人发展不顺,产生对现状不满,欲行报复社会。在佳世客商场放火被发现逃跑期间,持刀朝商场内外服务人员和顾客的胸、腹、腰等重要部位随意疯狂捅刺,致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

    法院认为,肖增明在公众场合行凶被围后说了一些对社会不满的话,在人员密集的商场内放火被发现的情况下,持刀朝商场内的营业人员及顾客随意捅刺,并在逃出佳世客商场后又跑进另一服装店内任意朝店员捅刺,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其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明确,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对肖增明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本版撰稿 于顺 摄影 赵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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