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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打捞出炮弹 收废品者收28枚切割时被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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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28 08:28:31 东南快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连江一名废品收购者,切割买来的炮弹,结果被炸死。

    何某财、林某妹是连江渔民。2006年6月,两人在马祖横山岛屿附近海域潜水作业时,打捞到数十枚废弃军用炮弹。

    当日,两人在连江县黄岐镇海建街码头,以300元价格,卖给陈某兴28枚,接着又在连江县黄岐镇市场附近码头,以100元价格卖给陈某善10枚。

    陈某兴将买的炮弹自行拆解,将壳体部分卖给收购废旧金属的人,而200

7年9月21日,陈某善在自家门口用切割机切割这些炮弹时,其中1枚爆炸,陈某善被当场炸死。

    2008年11月20日,连江县法院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何某财有期徒刑十年、林某妹有期徒刑九年,陈某兴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后,何某财、林某妹不服,提出上诉,认为认定其“明知炮弹弹头内有火药和引信,存在爆炸的危险”没有依据。两人认为,他们是为了家庭生活在渔业生产过程中,将顺手打捞的废弃炮弹当作废品出售他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黄文龙 见习记者 陈杰 通讯员 郑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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