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全面实行仅剩三个月 人保部加班赶制“绩效工资细则” 绩效评估专家认为:制定评估标准要科学,防止出现新的不公 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10年1月1日将对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这项关乎3000万事业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即刻在网络上引起了全民大讨论。本刊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深度解析(详见本刊第35期《 然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对此具体细则未出,绩效工资到底是什么,如同雾里看花。有悲观者认为:如果绩效工资改革不透明、制定的考核标准不客观,就不能完全让个人信服,反而增加单位领导滥用权力的机会。 目前,事业单位的职能千差万别,即使一个单位内部也有很大差别,绩效工资方案推行的复杂性和实施难度可想而知。从政府到具体事业单位,能否建立起一个真正“绩效”和“公正科学”的绩效工资考评体系?关乎绩效工资改革的成败。 人保部:实施细则紧张制定中 《中国经济周刊》9月10日电话问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事业工资处。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目前不便透露具体细节,过一段时间会统一对外发布。 那么,相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是否已经启动? “我们现在还没开始准备,因为没看到细则,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弄。”记者在采访北京的一些大学、医院和相关研究院的人力资源部时,得到近乎一致回答。 “国务院的决定历来比较原则、笼统,在细则没有出台之前,一般事业单位都不会轻易行动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绩效评估中心主任周志忍多年来一直研究政府绩效评估,他在9月9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然而,2010年1月1日近在眼前,3个多月的时间来得及吗?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人员多,单位数量多,非常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实施起来会有一个过程。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在这些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它们的起点时间都是一致的:义务教育学校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其他单位是从明年1月1日开始,这就是起算的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9月9日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 尹蔚民同时表示,“鉴于这项工作非常复杂,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一定会周密地部署、精心地组织,把这项工作做好,把好事办好。” “我们随时关注着细则的出台,下一步将全心放到绩效考核标准的制定上。”北京某电力设计院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专家:公益性质事业单位是改革大头 虽然实施细则没有出台,周志忍根据多年研究绩效评估的经验,建议事业单位在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标准时,要解决三个问题,以防止出现新的不公平:第一,绩效标准的目标设定。“目标设定需要单位自己做,但是目前很多单位还没有这一项,即便一些单位有,所设的目标也仅仅是一些客观条件,不具备科学性。” 第二,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的准则。“这里面涉及评估主体、组织结构、程序、标准等,很是复杂,也是技术问题;但是即便复杂,有一条很明确:如果目标不到位,评估就不公正。但是目标到位了,评估如果不科学也不行,否则会把业绩比较差的评成先进,还给他高工资。评估准则应该是一些客观数字指标,这样不管谁是评估主体,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指标数不要有假。但是如果评估标准设定主观,就要考虑考评委员会主体结构问题。” 第三,个人在团队完成的目标中如何体现。“目前有的单位一项工作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这就需要一套针对个人的评价体系。” “上面三个问题,每个问题都很重大。目前中国的单位在目标设定方面还没有科学标准,所以,要推行绩效工资改革,前提性的基础工作需要做到位。”周志忍说。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共有事业单位120多万个,在职人员有30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900多万人,事业单位集中了我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高知识群体。即将进行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但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进行绩效工资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宝成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目前我国把事业单位大致划分为三类:第一是参考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比如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校等。这些单位行使法律赋予的公共权力,为社会提供服务。第二是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如中小学、大学、医疗卫生单位,也包括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图书馆和一些科研单位等。第三是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比如出版社、设计院等。 “第二类是目前改革的大头。第一类事业单位不牵涉到绩效工资改革的问题;第三类关于出版社等文化单位,现在很多已经转企改制了,跟这次绩效工资改革的关系不大,即便这些单位也实行绩效工资改革,也是自己挣钱自己分配。”马宝成教授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因为这次提出的绩效工资的覆盖单位首先是提供公益服务的,这类单位也是此次绩效工资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其次还会包括一些专业性的事业单位,例如科研院所等。 行政性事业单位:考核绩效很难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尽管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存在一定难度,但是对教育、医疗这些单位来说,设定目标很明确——针对职工个人。然而在中国,目前存在着一些行政性事业单位,因为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让绩效工资考核遇到了真正的难题。 “我所在的是行政性事业单位,大家坐在一个办公室里,生产的产品(课题)都是整个单位的,怎么界定好坏?所以,这项改革在我们单位行不通。”郭先生是北京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研究员,从看到“绩效”两个字,他就觉得这项改革在行政性质太强的事业单位,会因为“官本位”等原因而无法实现奖勤罚懒的目标。 郭先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他们单位的工资还没有尝试进行绩效工资改革,最大的难点是很难确定一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应该工作量是多少。 “我们这边的课题都是单位的,基本上都是领导牵头,课题组组长都是大小领导。但具体的活基本都是一两个人在做。结题时却是大小领导一大串,干活的排在最后。如果用成果去考核,最后考核得高分的并不一定是干活多的人,而是各级大大小小的领导。”郭先生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他日常的工作就是做课题,经常在领导牵头的课题担任主笔,但每次自己的名字都会署在一长串人名的最后。 郭先生告诉记者,除了做课题,他还要给单位领导写讲话稿。而按照版权法规定,这些讲话稿的版权应该属于领导,他做的这些工作,其实也都是为领导服务的。但是这种甚至连署名都谈不上的“工作绩效”又该怎么考核呢? “我们跟大学在绩效考核上没有可比性。大学有课时和个人发表论文的科研这些跟个人密切相关的数字指标,考核起来相对容易。但是,在我们单位,单位的工作才是工作,如果个人写文章,只能算业余的,更不在考核之列了。而且我们业余写的文章,领导看到了还会很不高兴。”郭先生埋怨说。 医疗单位:“开前门”与“关后门” 事业单位似乎“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更是如此。 北京某医院的陈医生告诉记者,他们医院的医生收入差距拉得特别大。而这些差别并没有直接体现在医院发给个人的工资单上,尽管工资单上也有真正反映水平高低和劳动量多少的差距,但是医生私下的外出会诊、在外面接手术以及医药回扣等获得的额外收益却相当可观。而这些收益无法在工资上体现。 “我们医院把工资、补贴、奖励等跟医疗工作量挂钩,换句话说,是跟个人给医院带来的收益挂钩的,比如做了多少个手术,开了多少钱的药等,都会在工资单中体现。但是有的大夫除了医院的工资收入,还到外面去做手术;吃医药回扣的事更是杜绝不了。这些都是隐性的,都不可能打到基本工资里面去。”陈医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针对当前医药卫生行业的一些现状,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研究员胡仙芝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绩效工资改革将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意味着医护人员“明收入”的增长,同时也意味着“暗收入”将大幅降低。 “这也是大家最近常说的‘开前门’和‘关后门’。‘开前门’就是实施绩效工资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关后门’就是纠正过去医疗中的不合理行为,清理收红包、拿回扣的现象。”胡仙芝解释说。 面对即将到来的2010年1月1日绩效工资改革的最后大限,胡仙芝提示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大方向是确定了的,无论每个不同行业性质的事业单位改革有多难,都得往前冲。”(记者 王红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