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外汇局青岛分局获悉,我市境内机构“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8月我市境外投资汇出资金1046万美元,环比增长316%,1-8月共汇出资金4823万美元,是去年同期的2.3倍。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局青岛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外汇新政策,支持我市企业加速“走出去”。 同时,外汇局于月初再次调整企业贸易信贷登记政策、促进贸易便利,这是年内的第三次调整。调整后,简化了预付货款注销手续,取消企业注销人工申请与外汇局人工确认环节。对已登记的预付货款货到注销和退汇注销,企业只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直接办理注销手续,不再到外汇局办理人工注销申请手续;其次,企业预付货款的 “政策调整后,所有企业不需再到外汇局办理预付货款人工注销手续,到外汇局办理逐笔确认业务的企业将减少70%。”外汇局青岛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200万美元以下的单笔确认、40%以下的比例调整均可以在柜台直接办理。 另外,将贸易信贷业务核准权限全部下放到辖内各外汇支局,县区企业可直接在当地外汇局办理相关业务。由此,大大地缩短了企业办理业务的时间,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贸易便利。(记者 景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