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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税改不是涨价理由 酒企应内部消化

来源:新华网-广州日报-- 2009-08-08 16:20:40 字号:TT

    权威人士称白酒不应提价

    随着8月1日白酒消费税实施新政,各白酒企业涨价不亦乐乎。昨日(7日),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载文引述财税部门权威人士明确表示,重核计税价格不应成为白酒涨价理由。“这次加强对白酒产品的消费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他强调对于由此增加的税负,企业应该采取措施加以“内部消化”,而不应在中秋节、国庆节这些传统白酒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之时提价。 该文又表示将就消费税问题调查各省白酒销售收入前5名企业。

    据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向新华社透露,“具体调查范围为生产企业单位出厂价格最高的前5个产品。”昨日,广东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表示,暂时没有收到上述通知。(记者 刘俊 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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