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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18岁后不许改名 干部一律不予改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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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25 14:30: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就百姓反映强烈的,在办理银行业务时所遇人口信息不一致的问题,新的户政管理意见也做了相关规定。”昨日(24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针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身份证“重号或地址、照片与银行系统不符”等问题,省厅要求,民警必须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而针对“成年人变更姓名更改年龄”、“大中专学生毕业后落户”、“长期外出户口被注销”等问题,《关于加强

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也有明确说明。

    起因

    群众反映:手持身份证办不了银行业务

    “我去银行开户,但银行说身份证号码是重号,去几个银行都是这样,但去派出所查又不是这样……”今年以来,本报热线多次接到市民反映,由于省人口信息库与银行人口信息库的信息未及时对接,百姓常常手持“身份证”,却办不了银行业务。

    无独有偶。今年4月14日,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在值守“阳光政务”热线时,也遇到了这样的反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左敬军在昨日的会议上告诉记者,曾厅长所接的12个电话中,有8个都与户政管理工作有关。“也正是由于户政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曾厅长下达了‘创新令’”。

    一个多月后,一份厚达10页的《意见》出台,“以前强调得不够的,或是不合理的政策都得到了改进。”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杨绍文强调着“自我加压”4个字,“这份文件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时限性,都是以前的文件无法比拟的。”

    非婚生、私自收养子女要求上户的,因长期外出户口被注销又要求恢复的,《意见》均限定了30日的调查核实时间,“这对户政民警是自我加压,对老百姓却是急之所急。”杨绍文说,《意见》中提到的所有细则,都与公安机关之前接到的百姓投诉和反映有关,“所以,它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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