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新政”进入实质操作阶段■3年内暂不控制落户总量 据新华社上海6月17日电(记者高路)上海市政府17日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今年2月出台的“上海户籍新政”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1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介绍,上海自2002年6月试行居住证制度以来,办理人才类居住证的约有27 今年2月,上海出台备受关注的户籍管理新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可按“先入围再轮候”规则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实施细则对“申办条件”有关内容作了细化,主要包括稳定居住就业、参加社保、依法纳税、能力水平、诚信记录等方面。 上海不存在“弥补社保基金缺口”问题 据新华社上海6月17日电(记者高路)1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实施细则”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试行期为3年,在此期间上海暂不会对这一新政策产生的落户上海人数总量进行控制,上海正在研究推出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的相关办法。 针对“上海户籍政策是否为了弥补上海社保基金缺口”的疑问,毛大立表示,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人才引进和培育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的配套措施,目的是更好地吸引人才。上海户籍人口基数很大,人才引进所增加的这些人员,其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非常有限,而他们落户后也要享受各项社保待遇,不存在“弥补社保基金缺口”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