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文娱社会 > 正文

黎姿肖像被盗用索赔60万

1
青岛新闻网 2009-05-17 15:39:33 华西都市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黎姿肖像被用于“专业妇科”广告上

    华西都市报5月16日报道 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获悉,香港艺人黎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个人肖像被医院用于性病广告宣传。近日,合肥协和医院涉嫌侵犯肖像权一案开庭审理。

    原告黎姿系香港知名艺人,曾饰演电视剧《倚天屠龙记》赵敏、《金枝欲孽》玉莹等重要角色。黎姿全权委托的代理律师刘春泉庭审中出示了一些证据。证据中的一份广告传单显

示:

    律师认为,合肥协和医院未经黎姿授权,擅自使用黎姿肖像,并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公交站牌、长途汽车站宣传,严重影响黎姿的感情以及合法获取黎姿肖像权的企业利益。根据黎姿的广告代言合同,黎姿向合肥协和医院索赔60万元,其中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律师费用等。

    被告合肥协和医院代理律师称,仅凭借印有黎姿头像的宣传册,不能认定该宣传册是合肥协和医院制作,散发广告的行为也无法认定是合肥协和医院所为。黎姿辩护律师所采集的照片和录像,也难以判定其真实性。庭审中,被告未向法庭提供任何有效证据。

页面功能  [ 评论 ][新闻爆料][ 小字][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上一篇:潘粤明车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