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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委:今年拆迁安置费无修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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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3-16 13:12:27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前排左一)在网谈现场

青岛新闻网3月16日讯 昨日,青岛市建委就王书坚副市长做客“民生在线”网谈活动时的网友热帖做出回复,通过“民生在线”平台及时向网民反馈最新信息。

青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做客《民生在线》网谈栏目活动结束后,对网民的答复仍在进行。对于当天没来得及答复的网谈热点问题,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做了分解,积极主动地推进能够解决的热点问题的落实解决。市建委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刻对职责范围内的网友提问进行归类调研,分解到职能部门迅速落实,提出具体解决方案,积极给网友回复。

网友提问:我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市建委回复: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四公开”制度。一是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络发布,保证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二是标准公开。将资格审查标准、评标定标标准以及工程交易程序等全部通过网络公开发布,保证了竞争的客观公正。三是过程公开。实行专家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电子辅助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正;过程自动监控,通过监视系统将整个评标过程记录下来以备核查,保证了过程的公开公正。四是监督公开。监察部门、检察院、公证处、社会监督员进场,形成了全过程公开、透明的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确保优中选优。

网友提问:09年是金融危机影响比较大的一年,特别是对地产业的冲击。不知道09年的拆迁政策是否会因为由此带来的影响而发生改变?比如说09年拆迁安置费用要比以往都少呢?

市建委回复:我市现行的拆迁法规是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尚无调整修改计划。根据优先安排重点市政建设工程和危破楼改造的原则,我市组织编制了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待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批准后下发执行。

批复后,市民欲了解某个区域是否被列入了今年的计划拆迁范围,可到各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列入年度房屋拆迁计划的项目,只是具备了可以办理下步有关手续的条件,但具体能否拆迁,主要取决于项目建设单位拆迁前的前期准备情况。拆迁申请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用于房屋补偿的房源证明;(六)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资金存储证明。符合法定条件的,拆迁管理部门方可发放拆迁许可证。具体的拆迁时间由各区拆迁管理部门以拆迁通告的形式告知当地居民。

网友提问:筒子楼整治改造后产权问题如何解决?

市建委回复:筒子楼作为我市特定历史时期遗留下的特殊建筑,土地权属、建筑间距、产权性质等问题比较复杂。对于筒子楼整治改造后,居民要求重新办理产权证这一热点问题,市人大代表驻市北区第二组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已开会专题研究,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整理汇总报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实施。(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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