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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局:积极回复网友 服务细微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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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3-16 12:51:4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3月12日讯  昨日,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就王书坚副市长做客“民生在线”网谈活动时的网友热帖做出回复,通过“民生在线”平台及时向网民反馈最新信息。

青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做客《民生在线》网谈栏目活动结束后,对网民的答复仍在进行。尤其对于当天没来得及答复的网谈热点问题,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做了分解,积极主动地推进能够解决的热点问题的落实解决。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刻对职责范围内的网友提问进行归类调研,分解到职能部门迅速落实,提出具体解决方案,积极给网友回复。在网友提问中,有关医保和养老待遇、创业扶持政策成为网友提问的热点。

户口迁移后,医保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

网友提问:我是国棉六厂的员工。我想询问一下关于退养职工的待遇,市里有怎样的规定?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目前,国家、省市对退养职工的待遇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退养只是企业的一种内部行为,如果发生纠纷,请与企业协商解决。

网友提问:我是在外省退休的工人,退休后几年前按夫妻投靠政策户口已迁来青岛市南区,但医保和退休金没能一起迁来。因年老多病需经常看病,有时还要住院,在经济上带来很大的困难。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否把医保和退休金一起迁来青岛?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目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未实行全国统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了退休的人员,医疗保险、养老金由退休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化发放。其户口转移时,医疗保险、养老金发放机构不能转移。

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明白纸,服务细微暖心

网友提问:作为失业市民,我几次去居委会和办事处询问有关失业及待遇的相关政策,他们每次都是敷衍了事,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普遍现象是没有熟人连个政策都问不出,更别说让你享受政策了。故极盼居委会或者办事处将相关惠民政策在显眼位置公示,或打印成资料发放给辖区市民,做到政策透明,让服务细微暖心。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目前,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内四区都设立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等工作;每个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均设有政策宣传栏、备有宣传明白纸。如您有劳动保障方面的事宜,可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也可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政策咨询。同时,我们将责成各区劳动保障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共同做好劳动保障政策宣传的衔接和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政策宣传栏上张贴劳动保障政策、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明白纸。加强现有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提高素质,切实做到政策透明,服务细微暖心。

城阳区创业扶持细则四月初出台

网友提问:我是城阳人,年前看到有关报道,说是自己创业可以享受优惠,我是一名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我可不可以享受?还有城阳什么时候才能享受这个政策,我听说现在还没有。我所在的单位是私营企业,不给交保险,我想自己干点事情,我想问问我可不可以享受?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目前青岛市已出台了以下扶持创业政策: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自谋职业扶持金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8〕143号);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8〕144号);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8]142号)”。经与城阳劳动部门联系,以上相应政策的实施细则,城阳区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加紧制定,预计四月初出台。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创业

网友提问:我早听说浙江、江苏一些村里可以借10万以内的免息创业资金,为什么青岛不能借鉴一下呢?青岛人总是在上班,创业的积极性不高,是因为政策不灵活,还是不支持创业?如果支持那么支持的幅度应该大一些。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青岛市从2003年即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用以扶持创业。随着创业工作的不断开展,小额贷款的范围和额度也不断提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银发[2008]199号)文件规定,从事个体经营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创办企业贷款额度为10-20万元。享受政策的人员范围也扩大到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从事个体经营或境外就业的可申请5万元以内(含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以上人员创办企业贷款额度控制在10-2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可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残疾人办理提前退休有规定

网友提问:市民林先生代表大龄残疾人提出了建议,希望政府能将残疾人退休年龄从60岁提前到55岁。“现在残疾人和正常人的退休年龄一样,这对于部分大龄残疾人来说不是很公平。”林先生认为,根据青岛市的劳动保障规定,高空作业、特殊工种、破产企业的员工可以在55岁退休,对于生活能力较差的残疾人来说,也应该提前退休,提早享受到退休的待遇,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目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由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制定。我市现行退休政策是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1998]10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的。男职工达到50周岁、女职工达到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1998年9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累计缴费年限10年),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残疾人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3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要求,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等退休条件由国家统一规定,我市必须严格执行,无权改变。

带薪年休假期间不应扣职工奖金

网友提问:现在带薪休假在很多单位并没有很好地执行!除一些个别领导人为的因素外,休假不扣工资不假,但我扣你奖金可以吧?据说国家可没有规定扣还是不扣。因此,我们单位科主任就说,想休假就扣奖金,但扣的话,你把扣的钱平分给其他人也可以,但这样的话相当于不扣!可是扣的钱却不知到哪里去了,他也不跟你解释,这也无形当中使我们不敢提休假的事!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政府在这方面有何措施?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可为什么到了基层就这么难推行呢?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应扣职工奖金。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因此,奖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在带薪年休假中不应被扣除。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可向劳动仲裁部门起诉。

失业人员怎样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

网友提问:我是一名4045失业人员,2008年11月进行了个体工商注册,今年去办理扶持金申请,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办理,已经过期了。请问尊敬的领导:今年政府不是继续扶持吗?我怎样才能申请到扶持金。除此之外,我还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谢谢帮助!

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答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按青劳社【2006】66号《关于加强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扶持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应于2008年12月底前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失业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该文件自2006年执行,截止时间到2008年底。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青劳社【2008】143号《关于自谋职业扶持金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的文件要求失业人员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须持有2009年1月1日后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以您今年申领,所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日期不符。如您属市内四区户籍的失业人员,持2009年1月1日后注册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即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4000元。(青岛新闻网记者  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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