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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最长两年
 

青岛新闻网 2009-01-14 07:09:51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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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失业保险最长两年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欠缴的年度应补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领取失
业保险金首先要满足三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且职工本人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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