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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可谓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年”,从年初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的“紧箍咒”,到后来拉动需求和消费的“强心剂”;从最初各地政府推出的地方细则,到最后中央明确推定的支持购房政策,2008年的中国楼市,走出了一条非常曲线。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2月,中央、部委及地方今年以来出台的各种楼市相关政策及文件已有近百项。
从调控方向上看,年初的政策依然具有“承前启后”的特点,无论是整顿闲置土地还是紧缩信
贷政策,都是延续2005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市场适度从紧的调控方针;而到了下半年,随着美国金融风暴向全球性金融危机的逐步演变,中国经济也无法独善其身,房地产市场更是首当其冲,陷入持续低迷状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相继开始采取措施刺激房地产市场,几年来不断累加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又被新政取代。
从内容上看,200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有着非常明确的结构主线,即“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一方面,继续关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另一方面,则推出系列刺激商品房市场交易的利好政策。
调控前紧后松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开启了2008年房地产调控的序幕。
通知明确提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在国务院相关通知下发的第二天,上海、深圳及香港特区三地股市的地产股出现普遍下挫的局面。
2月,国务院发布《土地调查条例》,4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等。这些政策对于在经济高速发展期中如何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从城市到农村、从规划到建设、从耕地到非耕地、从地上空间到地下空间,都做了全面、具体和严厉的规定,也为如何消化闲置土地、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等提供了有力保障。
频繁出台的土地政策让业内人士称整顿土地市场将是2008年宏观调控的重头戏。而除了单纯的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外,上半年,代表国家紧缩信号的金融政策频频出台,虽然这些政策并不是单单针对房地产业,但其带来的影响依然存在。如1月至6月期间央行曾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其后还上调过存贷款利率。而这些对于正处于调整之中、交易量持续萎缩的房地产市场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不景气,下半年,在开发企业开始自救的同时,许多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救市”地方细则,力图为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注入活力,但是,这些行为在10月份国家出台政策之前,都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
随着国务院发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的声音后不久,10月22日,财政部等部委联合推出七大政策,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此后,国家宏观调控主导方向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且出手之快、出拳之重,史无前例。
无论是下调住房交易税费和利率等中央打出的组合拳,还是减免税收、购房补贴等地方施展的“南拳北腿”,种种迹象表明,套在房地产行业头上的“紧箍咒”已经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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