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拟将廉租房和经济房申购条件“并轨”逐渐减少经济房建设分配规模,记者昨采访获悉—— 明年我市再建5000套经济房 早报讯 昨日国内媒体报道称,国内部分省市提出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解决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拟将廉租房和经济房申请条件“并轨”,逐渐减少经济房建设、分配规模。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住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我市今年初已制定保障房建设计划,3年内我市分 保障标准保持3年不变 据报道,12月7日,河北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在当地电视台透露,河北省正在研究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轨”,原规定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0.5倍的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房,低于平均收入0.8倍的低收入家庭享受经济房,今后统一为低于平均收入0.8倍的家庭既可享受经济房又可享受廉租房。 我市住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我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分别是,廉租住房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1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普通限价商品房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在继续推进实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基础上,我市不断完善廉租房制度,扩大廉租房保障面,降低准入门槛,由原人均不足4平方米保障至8平方米,提高至人均不足6平方米保障至10平方米。今年初全市住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此标准保持3年不变。 3年内建15000套经济房 报道还显示,沈阳等城市正在酝酿一套经济适用房保障新办法,即停建经济房,每户按5.5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享受经济房保障的家庭可购买商品房。此举在于消化市场存量房。沈阳存量房达4000万平方米,每年房屋销售仅能消化1000万平方米,想借此消化房地产市场的存量,稳定房价。此外,石家庄等城市宣布准备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来做保障房,暂时不大规模建设经济房。 “未来3年,我市每年将新建5000套经济适用房,这是年初制定的计划。”我市住房主管部门负责人说,今年初召开的住房工作会议计划3年内我市分别建设9000套廉租房、15000套经济适用房、2万套限价商品房(配建3000套租赁房)。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解决2.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通过两改、筒子楼等措施解决1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3年内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 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 这名负责人称,我市国土部门优先保证普通(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租赁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我市主要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新建廉租房采取配建为主的方式建设,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住宅开发项目中在实施项目招拍挂或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过程中,将确定的廉租房配建数量作为附加条件。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筹资5亿元作为市内四区廉租房建设资金。同时,经济适用房保障方式由销售为主逐步转为租售并举,城中村改造项目在项目出让前,确定经济适用房配建的数量及价格,并作为土地招拍挂的附加条件。(记者 孙静芳) “青岛模式” 为加快解决部分既享受不到廉租房保障又无力购买经济房家庭的问题,2007年我市提出了增加租赁住房保障方式的目标,市政府投资5亿元,开建3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8年计划在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1000套,3年计划配建3000套租赁住房。至此,我市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商品房为主体,以两类租赁住房为补充,层次分明、结构完善、全面覆盖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形成,被称为“4+2”的“青岛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