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李沧法院在原有的小标的案件速执通道基础上,扩大了速执案件受理范围,设立了专门速执机构,建立起完善的速执机制。规定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首先交由速执组先予执行,原则上在45天内执结。据悉,按照机制运行要求,李沧法院抽调专门人员组建速执组,速执组直接受执行局长管理。速执案件执行标的由以往的2万元扩大为5万元,凡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首先交由速执组先予执行,原则上在45天内执结,对穷
尽措施后45天仍不能执行的,再转交执行庭,按普通执行程序执行。据李沧区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速执机制的建立,减少了案件中间审批环节,实现了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加快了执行节奏,使案件的执结率大幅提高。(田绪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