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年终对各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各街道设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社区居委会全部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实行办公设施、管理制度、信息传递“三统一”。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区政府对各街道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是完善农业投入品监测体系。开展农药、兽药及其它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加大抽检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并落实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农、畜、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率,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在原有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帮促企业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指导企业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督促企业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等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完善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三无”食品。大力推行农村食品连锁配送经营,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9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立起“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食品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
四是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出台《城阳区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先期选取3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环节监管部门加大帮促力度,帮助企业完善信用档案,统一信用信息发布,落实激励措施,逐步形成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五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