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8-08-26 10:00:37 青岛国税
发布机关: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企[2008]154号
发布日期:2008-07-30
实施日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支持包装行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包装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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