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奥帆赛志愿者,倡导“我奉献、我参与、我快乐”的奥运风尚,进一步推动我区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市南区奥帆赛残奥帆赛志愿服务工作组特设“奥运奖章”,对积极参与2008奥帆赛残奥帆赛志愿服务,有突出贡献和极佳的社会反响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鼓励。
我区将以零投诉、出勤情况、服务时间、仪表仪态、精神风貌、服务质量、服务特色、典型事迹等为考评项目,授予志愿者奖章。奖章分为三种:奥帆赛志愿服务奖章,奥帆赛志愿服务银质奖章,和奥帆赛志愿服务金质奖章。
由各街道团工委书记、培训员、信息员根据每日巡岗情况,并结合市、区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比例择优推荐报工作组。城市运行志愿者在岗服务不低于10个工作日,社会志愿者在岗服务不低于7个工作日可获得奖章,其中志愿服务奖章候选人数不限;银质奖章候选人数不超过街道志愿者总数的5%;金质奖章候选人数为街道志愿者总数的2%—3%。在各街道按比例推荐的基础上,经区奥帆赛残奥帆赛志愿服务工作组进一步考评认定后,集中表彰授奖。
志愿者朋友们,你们的微笑是青岛最美的名片,你们是我区城市文明的传承者也是见证者,感谢你们为我区志愿服务事业做出积极贡献,愿这次的志愿服务,成为你们一生宝贵的财富和最美丽的回忆,愿志愿服务成为市南的一种永恒的风景、一种独特的时尚,愿志愿服务成为你我今后生活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