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断供”现象引起了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高度关注,青岛房地产市场情况如何?记者通过日前的采访得知,目前青岛的放贷市场并没有出现类似深圳的“断供”现象,且个人住房按揭不良贷款率还出现同比下降趋势。
青岛未出现深圳“断供”现象
对于深圳出现的楼市“断供”现象,我市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现象青岛市并不存在。
他告诉记者,以往我们所关注的“断供”,主要是指购房人因为没有经济能
力、还不起贷款。而如今出现在深圳的“断供”现象,则是由于购房人贷款购房后,因为房价下跌从而主动不还贷款。如果说前者是购房者“被动”断供,而后者则属于购房者“主动”断供。
以深圳的张先生为例,去年10月份他购买了一套总价为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元,银行按揭贷款70万。但是由于市场变化太快,几个月内房价大跌,该房屋到2008年6月时,市值仅为60万。“这套房子对我来讲已经变成了负资产,我买的这个房子是毛坯房,现在同样的房子开发商还送精装修和家电,总价60万多一点,我亏大了。”张先生说到这里,脸上写满后悔,几番考虑下,张先生决定选择主动断供。
我市某商业银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经济收入下降而导致的楼市“断供”情况,青岛房贷市场的确存在,但同其他贷款品种相比,数量非常少,房贷依然属于银行优质品种。从青岛房地产市场来看,不仅房屋价格并没有出现像深圳价格下跌40%的现象,而且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数据,青岛房屋价格销售指数一直在缓慢增长,7月份比去年同期上涨6.0%,比上月增长0.1%。因此,类似深圳出现的“断供”情况,青岛并不存在。
严控监管,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从深圳首例房贷“断供案”来看,总价为230万元的房产,业主向银行贷款190万元,首付不及总价的两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5月颁布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购房人购买房屋的首付比例至少要求为房屋总价的两成,也就是购房人必须自付两成房款,最多向银行贷款房价的八成。
去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更是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对此,我市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个人按揭贷款发放方面,青岛房地产市场比例一直非常高,基本上所有的银行都是执行首付30%的比例,另外,还要根据借贷人的信用、还款能力等各方面,来确定借款人的按揭比例。
不仅如此,关于第二套住房贷款,青岛各商业银行也执行得非常彻底,像深圳等城市出现的商业银行放松第二套房贷政策,或打第二套房贷“擦边球”的现象,青岛市场根本不存在。
正是在这种严控按揭比例和严管市场政策的情况下,青岛的房地产贷款市场处于一种健康稳定的良好发展趋势,从资金出口根源上杜绝了深圳“断供”现象的发生。而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2008年6月末,个人住房贷款新增20.9亿元,同比少增11.3亿元;同时,个人住房按揭不良贷款率也出现下降的趋势。
本报记者 鞠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