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昨公布2008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将建立定期房价分析制度稳定房价
昨日,市建委公布了《青岛市2008至2012年住房建设发展规划》。根据这一规划,未来五年全市开工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9100万平方米,共约100万套。整个规划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城区、城中村改造以及精品工程建设为重点,同时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年度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此外,
我市还将采取建立定期房价分析制度等多项措施,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合理调配我市的住房结构和布局,逐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中小户型放量上市
根据规划,2008至2012年,全市开工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9100万平方米,共约100万套。年度建设目标呈每年递增态势,其中2008年计划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2009年开建1500万平方米,2010年开建1800万平方米,2011年开建2100万平方米,2012年开建2400万平方米。
另据规定,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要占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外来户”有住房保障
未来五年将进一步加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77.5万平方米,均分布于市内四区。其中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约13000套,未来五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均分别计划开工建设15万平方米,2011年、2012年分别计划开建10万平方米。
除保障市内四区的居民外,我市还将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区域,建设主要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集体宿舍和公寓,以其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限价房”再添58500套
未来五年将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2.5万平方米,约25000套,平均每年开工建设3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由销售为主逐步转为租售并举,城中村改造项目在项目出让前,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配建的数量及价格,并作为土地招拍挂的附加条件。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并逐步与廉租住房、租赁住房保障政策衔接。
未来五年将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50万平方米,约33500套,平均每年开工建设50万平方米,建设标准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85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将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供应对象、限定建设标准,并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公开竞争地价,公开销售住房。
停止供应别墅类用地
为了实现未来五年住房建设目标,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国土部门将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层、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优先保证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供求方面,通过加大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住房有效供应。此外,我市还将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各类房地产市场供求信息和房价情况,通过定期房价分析制度,对房价变化情况进行比较和原因分析,合理引导广大购房者的市场心理预期,更好地引导理性投资、理性消费。同时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国内知名大企业参与我市房地产开发,打造既具有本地特色,又充分体现国际先进理念的精品工程。记者 孙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