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青岛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政策措施,切实让计生家庭得到实惠。
在青岛市实施的“普惠”政策中,计生家庭将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包括: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惠政策中向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倾斜,对其住院医疗、大病门诊医疗、意外
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比非独生子女高出5个百分点;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按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活补助;对独女家庭,在增发专项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每户每年再增发400元补助;在按人均分配集体收益或安置拆迁时,独生子女户增加1人的份额。
计生家庭还将享受五项新的计生惠民政策,包括:一是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年满49周岁后,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或960元扶助金;二是利用计生公益金,对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每人每年给予定额补助;三是有条件的区市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可给予1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对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后意外妊娠落实补救措施的育龄妇女可给予200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四是对农村符合生育政策拟生育的育龄妇女,由市、区市两级政府出资免费实施优生检测;城镇职工优生检测项目纳入生育保险之中;五是城镇失业、无业和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由区市政府出资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殖健康专项检查,城镇职工生殖健康专项检查所需费用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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