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转移责任的避风港
记者日前在论坛中发现了许多反映劳动合同问题的帖子。在不少网友的经历中,劳务派遣成了众矢之的。
网友“多情的猴子”贴文的标题是“青岛邮政局,!你到底要干什么?”,他在文章中说,或许很多人觉得邮政局单位不错,待遇不错,工资又高,其实不然,那只是极少部分待遇,据邮政局的朋友讲,大多数底下职工只是开极低微薄的工资,说出来别笑话,加上所谓奖金共七八百块 。 理由是他们是与邮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根本不存在。最近,国家明文规定这样的合同不合法,明年起启用新的劳动法。邮政局居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逼迫近千人解除此合同,与一家人才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后再派遣到邮政局工作,之前的工龄取消。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么大的单位也能干出这种事?”。
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劳务派遣就已经是许多单位为逃避用工负担而常用的手段,伴随着新法的出台,迫于工龄、工资等的压力,又有众多单位使用起了劳务派遣,而且是“华山一条路”,强迫员工接受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否则就离职,劳动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
记者了解到,在新法实施之际临时采用劳务派遣的单位不在少数,这其中甚至包括很多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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